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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三江: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饶品贵)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31

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2021年度,本人积极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的相关会议,并认真审议会议相关议案,对公司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行使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作用,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1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个人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有履职所必须的专业技能,并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报告期末,独立董事的人员组成未发生变化。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1、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人员均未在公司或其关联企业任职,也未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5%或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公司单位任职;均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均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没有为公司或其关联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和技术咨询等服务。我们能够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

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1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始终如一地以谨慎的态度勤勉行事,认真审议了公司报送的各次董事会会议材料,对所议事项发表了明确意见,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并根据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1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九次,其中1次为现场与通讯结合会议,8次为通讯会议;召开四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出席或参与审议情况如下:

姓名出席董事会情况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饶品贵99004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公司召开战略委员会1次,召开提名委员会1次,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召开审计委员会5次。各委员会履职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内部审计制度》等有关规定,利用其专业知识充分发挥了审核与监督作用,主要负责公司财务监督和核查工作及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对原始财务报表、财务决算报告、续聘审计机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事项进行了讨论和审议,相关会议均按照有关规定的程序召开。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照《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对公司董事、高管的薪酬及绩效考核情况进行监督和审查。报告期内,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了1次会议,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考评,并对公司薪酬情况、绩效管理、奖金发放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3、提名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依照《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对公司的提名的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方面进行审查。报告期内,公司提名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监事会提名情况提出了专业意见。

(三)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情况

2021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发挥专业优势,根据各项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保障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审核重大事项对公司的影响以及决策程序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必要的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报告期内,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行使董事投票权及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如下:

日期会议届次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意见类型
2021年1月4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1、关于向银行申请资产抵押贷款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1年3月25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1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事前认可意见; 2、关于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1、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2021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4、关于2020年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6、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7、关于确认董事2020年薪酬及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8、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薪酬及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9、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2021年9月30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独立意见; 2、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3、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独立意见同意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时间,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方面实际情况进行督导,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定期在审计委员会议中对公司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指导,督导内部审计部门对关联方资金占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方面专项审计工作;并通过电话、线上会议等通讯方式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持续督导。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履行独立董事职责。2021年度,本人积极关注和监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通过查阅公司定期报告、参加会议等方式,认真调查询问和了解相关信息;同时充分利用自身会计领域的专业知识,对公司财务作出合理评价,在各项会议中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独立性,忠实、勤勉地服务于股东。

2、关注和督导公司信息披露。2021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积极推动和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切实维护好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

3、监督检查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2021年度,本人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积极沟通,深入监督公司的财务管理、对外担保、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建设、生产运营等相关情况,关注公司治理及日常经营管理情况,全面了解公司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发表建议,履行职责,致力于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人在会计专业积累的基础上,积极学习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参与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加强对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能力,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其他事项

2021年度,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或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无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或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特此报告,谢谢。

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饶品贵

2022年3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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