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莱宝高科: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熊楚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31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尽职尽责,谨慎、认真、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出席了公司2021年的相关会议,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要求,现将本人2021年的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2021年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1年度,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积极列席公司股东大会。公司在2021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21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列席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1-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召开次数

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召开次数7报告期内股东大会召开次数2
董事姓名职务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 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 未亲自出席会议亲自列席 次数2
熊楚熊独立董事700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1、2021年3月29日,本人就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书面意见,认为:

公司本次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所”)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天健会计所具备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并具备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执业经验和能力,在2020年度审计过程中,天健会计所遵循诚信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派驻了专业能力较强、职业操守良

好的审计团队,能够较好地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本人认为天健会计所具备继续担任公司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能力。综上,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同意公司推荐续聘天健会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1年3月29日,本人就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等情况,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关于2021-2022年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关于调整募集资金项目<新型显示面板研发试验中心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及投资进度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①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且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相关规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②根据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规定、2020年度公司经营情况等,经审核,我认为,2020年度,在公司工作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是符合公司绩效考核指标及相关规定的。

③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和关联方资金占用风险。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4,000万美元,全部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无其他类型的对外担保和违规担保情况;亦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公司50%以下股份的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④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规章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对控制和防范经营管理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公司内部控制是有效的。同意公司编制并经董事会审核通过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2020年度)》。

⑤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在业务规模、执行质量和社会形象方面均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凭借其丰富

的执行经验和较强的专业服务能力,审计结果客观、公正,同时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续聘天健会计所有利于保障和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天健会计所为公司提供2020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工作人员体现出诚信独立、客观公正、处事严谨、专业胜任的工作作风和职业操守,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此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综上所述,同意续聘天健会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参考公司以往年度支付天健会计所的报酬及市场行情,结合考虑公司经营规模持续增长及2021年将新增部分审计范围,建议支付其2021年度审计报酬为95万元(含税),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⑥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同意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2022年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可行性分析报告》,并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自2021年4月28日起一年内、任意时点合计余额不超过2亿美元(或等值外币)的额度内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⑦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项目《新型显示面板研发试验中心项目》的部分建设内容及投资进度,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优化整合公司新产品研发资源,进一步强化公司主营业务和核心技术竞争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为此,同意公司本次调整《新型显示面板研发试验中心项目》的部分建设内容,并相应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2021年8月12日,本人就关于公司对深圳莱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认为:

公司本次向全资子公司——深圳莱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其目的是为了满足其拓展笔记本电脑用触控板(TouchPad)等业务的需要,有利于提升全资子公司的履约能力,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产生影响。本次担保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履行

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深圳莱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最高总额不超过5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的连带责任担保。

4、2021年8月26日,本人就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等情况,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认为:

①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文)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文)的要求,对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2021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第一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也不存在以往期间发生延续到本报告期的第一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有关内控制度,规范对外担保行为,2021年上半年的担保事项全部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控股子公司未对外提供担保;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无违规担保情况。

②公司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及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同意聘任乐卫文为公司副总经理、刘建军为公司副总经理、顾葆华为公司副总经理。

5、2021年11月15日,本人就关于公司合作开展南山工厂城市更新改造项目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为盘活公司位于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高新北二道29号的南山工厂闲置土地及房产资产,同意公司与合作方——正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方按照合作方案共同合作开展南山工厂城市更新改造项目。本次交易定价参考具有专业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估值结果,由公司与合作方基于合作共赢的原则充分协商形成,交易定价合理、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三、在公司现场办公及检查情况

2021年,本人利用自己的专业优势,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同时,利

用召开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时间、或者专门抽出空闲时间,到公司现场或子公司、分公司现场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通过现场查阅资料并与公司高管座谈交流,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情况。在平时工作中,本人经常通过电话及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监事、内审部门等有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财务运行情况等情况,并关注公共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营动态。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2021年内能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方资金往来、重大担保等情况,详实地听取了相关人员的汇报,进行现场调查,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工作时间累计达10.5天。一方面,本人通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一方面,本人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促进公司发展,本人在董事会审议讨论期间,对公司密切关注相关会计准则及制度的修订情况并及时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后适时采取修订后的新政策表示认可。公司管理层认真听取相关建议,根据财政部2018年12月7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租赁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六、本人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xiongchuxiong@163.com在新的一年里,为保证董事会的独立和公正,维护中小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在任期内继续谨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务,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使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最后,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2021年的工作中给予了极大的协助和配合,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签名):熊楚熊

2022年3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