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莱宝高科: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31

证券代码:002106 证券简称:莱宝高科 公告编号:2022-009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3月29日下午以现场会议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位于深圳市光明区五号路9号的公司光明工厂二期办公楼308会议室。会议通知及议案于2022年3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其中,监事聂鹏受疫情防控影响,以视频会议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并通讯表决)。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钟荣苹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全文刊载于2022年3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财务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完整反映了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编制的《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提请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提请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和实施状况,内部控制是有效的,对该评价报告没有异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仅指母公司)2021度实现净利润255,482,019.84元,根据《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计提10%的法定盈余公积25,548,201.9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55,095,138.54元,减去2021年支付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现金红利105,872,424.00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为479,156,532.40元;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为1,708,010,230.87元,根据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利润分配执行合并会计报表、母公司的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孰低原则的规定,因此,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应为479,156,532.40元。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资本公积金为2,037,997,973.73元,其中可用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金额为2,037,995,333.73元(均为资本溢价)。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相关规定,并综合考虑公司2022年资金需求状况等因素,提出以下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以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705,816,16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红利1元(含税),共计派现金红利70,581,616.00元,剩余利润作为未分配利润留存。

本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若未约定,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此利润分配预案有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与本预案有不一致,按股东大会决议的分配方案调整。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且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请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即将届满,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监事提名方式和程序,经审核,同意选举秦湘灵、王立新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另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将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仍应继续履行监事职责,直至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八届监事会监事之日止。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简历如下:

秦湘灵:女,1972年出生,汉族,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2016年11月任国电科技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融资与法律事务部(董事会办公室)主任;2020年9月任国电科技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法律顾问兼任证券融资与法律事务部(董事会办公室)主任;2021年10月至今担任国电科技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节能减排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董事会秘书、证券与法律事务部(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职务。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立新:女,1980年1月出生,汉族,管理学学士学历,高级会计师、一级注册建造师、审计师。2004年7月至2010年12月,任深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建筑分公司财务

部主管会计;2011年1月至2019年11月,历任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控与审计部高级审计主管、审计经理。2019年12月至今,任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控与审计部副总经理。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其他持股本公司5%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2年3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