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98 证券简称:鞍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7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会议届次: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本公司第八届第六十次董事会会议批准本公司于2022年5月26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26日14:00时整。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2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年5月26日9:15-15:00。
5. 会议召开方式:采用会议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 A 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A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20日
7.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营业时间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 A 股股份的股东,以及于股权登记日下午香港联合交易所营业时间结束时在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H 股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及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会议召开地点:鞍钢东山宾馆会议室(中国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东风街 108 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提案名称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2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
1.00
1.00 |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2.00 |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3.00 | 202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 |
4.00 | 2021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 | √ |
5.00 |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 |
6.00 | 关于2021年度董事及监事酬金的议案 | √ |
7.00 | 关于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师的议案 | √ |
累积投标提案 | ||
8.00 | 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4人 |
8.01 | 王义栋 | √ |
8.02 | 徐世帅 | √ |
8.03 | 王保军 | √ |
8.04 | 杨旭 | √ |
9.00 | 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4人 |
9.01 | 冯长利 | √ |
9.02 | 汪建华 | √ |
9.03 | 王旺林 | √ |
9.04 | 朱克实 | √ |
10.00 | 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10.01 | 申长纯 | √ |
10.02 | 刘明 | √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见 2022年3月3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第六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第二十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鞍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鞍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鞍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鞍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等。2.特别提示
(1)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2)提案8、9、10为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执行董事(应选人数4人)、独立非执行董事(应选人数4人)或股东代表监事(应选人数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会议登记事项
1. 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可以到登记地点进行现场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邮的方式办理登记。
法人股股东需持公司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公众股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受委托出席会议人员需要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委托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个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 登记地点:中国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鞍钢厂区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3.登记时间:2022年5月23-24日(9:00-12:00,13:00-16:00)
4.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5.会务联系人:高红宇
电话号码:(0412)-8417273
传真号码:(0412)-6727772
电子邮箱:ansteel@ansteel.com.cn
联系地址:中国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鞍钢厂区
邮编:114021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见附件2。
五、备查文件
1.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第六十次董事会决议。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3月30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 出席鞍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
6
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
2.00 |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
3.00 | 202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 | |||
4.00 | 2021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 | √ | |||
5.00 |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 | |||
6.00 | 关于2021年度董事及监事酬金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师的议案 | √ | |||
累积投票提案 | |||||
8.00 | 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4人 | |||
8.01 | 王义栋 | √ | |||
8.02 | 徐世帅 | √ | |||
8.03 | 王保军 | √ | |||
8.04 | 杨旭 | √ | |||
9.00 | 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4人 | |||
9.01 | 冯长利 | √ | |||
9.02 | 汪建华 | √ | |||
9.03 | 王旺林 | √ | |||
9.04 | 朱克实 | √ | |||
10.00 | 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
10.01 | 申长纯 | √ | |||
10.02 | 刘明 | √ |
特别提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委托人(签名或法人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份性质: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898”,投票简称为“鞍钢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8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票 |
… | … |
合 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执行董事
(如表一提案8,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执行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非执行董事
(如表一提案9,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监事
(如表一提案1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2年5月2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6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