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本集团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无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的原因
根据财政部2021年11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对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会计处理给出了明确规定。本集团按规定将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作为合同履约成本,该合同履约成本在确认商品或服务收入时结转计入营业成本。
(二)变更的日期
本集团按照财政部于2021年11月发布的关于《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的要求编制2021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包括母公司报表及合并报表)。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本集团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上述变更,本集团追溯调整2020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影响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 2020年度 | 调整数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营业成本 | 91,605 | 94,313 | 2,708 | |||
销售费用 | 3,204 | 496 | (2,708) |
2020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影响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 2020年度 | 调整数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营业成本 | 84,880 | 87,141 | 2,261 | |||
销售费用 | 2,667 | 406 | (2,261)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本集团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均无影响。
三、董事会意见
2022年3月3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批准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新发布相关文件而作出的,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及规则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本集团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均无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1.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新发布相关文件而作出的,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及规则的要求,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
2.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新发布相关文件而作出的,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及规则的要求。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本集团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均无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监事会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