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11 年 10 月 23 日在四川省成都市二环路南二段 23 号向阳大厦 5 楼
召开。会前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于 2011 年 10 月 12 日以传真、邮件和
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7 人
(董事曾泰先生、刘光芒先生因公出差,委托董事戴扬先生出席本次
董事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会议由副董事长戴扬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
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1 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的议案。
为缓解流动资金压力,确保公司各矿区和各企业矿产品的生产加
工、生产勘探和采矿剥岩的有序开展,为后续的生产经营打好基础。
公司在未来的一年期内(自银行方面核准公司授信额度之日起计算),
根据实际需要,拟分批次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行申
请不超过 20,000 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其中:存量借款 2,500 万元
为抵押借款,新增借款 17,500 万元为信用借款。在借款期限内公司
将及时回笼资金,按期付息按期归还所借款项。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