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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之洋: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31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3月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在全体监事的共同努力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下称“《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认真履行并行使监事会各项职权和职责。2021年公司共召开监事会会议7次,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年内所有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1年,公司召开了7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的情况如下:

1、2021年3月5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全体监事到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2、2021年4月13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全体监事到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标的资产2018年-2020年度累计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3、2021年4月26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全体监事到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4、2021年8月25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全体监事到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5、2021年10月25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全体监事到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6、2021年11月10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全体监事到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7、2021年11月26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全体监事到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2021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依法运行情况、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依据检查情况,监事会对2021年度公司有关事项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依法列席或出席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责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其职责,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依法对2021年度公司财务状况、财务管理、财务成果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审核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部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2021年度公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监事会认为:

2021年,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公司关联交易合同或/和协议均根据市场交易规则履行,其交易条件不存在损害任何交易一方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公司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4、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2021年,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未发生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及资产置换,也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5、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

经审阅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健全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对报告期发生的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重大方面进行有效的控制,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比较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6、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泄漏内幕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基于内幕信息违规进行交易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违法违规情形。

三、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计划

2022年,监事会将更加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自身的职责,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突出监督检查重点,坚持以财务监督为核心,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实

施监督;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发生,切实维护股东利益。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2022年3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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