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华侨城A: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2-2023年度拟对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行授权管理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31

第 1 页 共 2 页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2-2023年度拟对项目公司提供

财务资助进行授权管理的独立意见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3月29日在华侨城集团办公大楼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2023年度拟对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行授权管理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审阅了上述议案的相关材料,就对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行授权管理的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对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行授权管理,有利于满足项目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以下无正文)

第 2 页 共 2 页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一江、沙振权、宋 丁、张钰明

二○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