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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方A: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31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核查意见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英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东方”或“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对京东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范关联交易的规定,京东方以2021年度相关关联交易为基础,结合2022年度业务开展情况,对2022年度公司同关联方发生的日常交易进行预计,预计总金额为335,500万元,去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104,878万元。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工作履行审议程序如下:

1、2022年3月3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董事长陈炎顺先生、副董事长潘金峰先生、董事宋杰先生、高文宝先生、叶枫先生)回避表决了本议案;

3、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4、本议案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

(二)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注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自2021年5月起不是公司关联方,以上相关数据为2021年1-5月数据;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自2021年2月起不是公司关联方,以上相关数据为2021年1-2月数据;

注2:京东方艺云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为湖南京东方艺云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亦庄环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为北京亦庄水务有限公司。

1、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1)公司2021年度与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附属企业销售商品实际与预计的差异原因为:公司业务调整,对关联方预计的产品销售实际未达成。

(2)公司2021年度与冠捷显示科技(中国)有限公司销售商品实际与预计的差异原因为:冠捷集团调整与公司交易的子公司主体,部分交易未通过公司的关联方进行。

(3)公司2021年度与北京北旭电子材料有限公司销售商品实际与预计的差异原因为:客户需求变化,对关联方预计的产品销售实际未达成。

(4)公司2021年度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销售商品实际与预计的差异原因为:受疫情影响,对关联方预计的动力能源收入实际未达成。

(5)公司2021年度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商品实际与预计的差异原因为:客户需求变更,实际对关联方的销售与预计有差异。

(6)公司2021年度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商品实际与预计的差异原因为:客户需求变化,对关联方预计的产品销售实际未达成。

(7)公司2021年度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商品实际与预计的差异原因为:

客户需求变化,对关联方预计的产品销售实际未达成。

(8)公司2021年度与京东方艺云科技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采购商品及设备实际与预计的差异原因为:根据销售需求调整采购计划,实际交易未达成。

(9)公司2021年度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商品及设备实际与预计的差异原因为:根据销售需求调整采购计划,实际交易未达成。

(10)公司2021年度与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附属企业租赁收入实际与预计的差异原因为:客户需求变更,对关联方预计的服务实际未达成。

(11)公司2021年度与京东方艺云科技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租赁收入实际与预计的差异原因为:客户需求变更,对关联方预计的服务实际未达成。

(12)公司2021年度与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接受劳务实际与预计的差异原因为:公司根据项目进度调整劳务采购进度,实际交易未达成。

(13)公司2021年度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接受劳务实际与预计的差异原因为:公司根据项目进度调整劳务采购进度,实际交易未达成。

(14)公司2021年度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接受劳务实际与预计的差异原因为:公司根据项目进度调整劳务采购进度,实际交易未达成。

(15)公司2021年度与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劳务实际与预计的差异原因为:客户需求变更,对关联方预计的服务实际未达成。

(16)公司2021年度与京东方艺云科技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劳务实际与预计的差异原因为:客户需求变更,对关联方预计的服务实际未达成。

(17)公司2021年度与北京北旭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提供劳务实际与预计的差异原因为:客户需求变更,对关联方预计的服务实际未达成。

2、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经独立董事核查,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系因客户需求变化导致,是市场主体的正常经营行为,上述差异不构成对公司经营业绩的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人民币313,921万元

企业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2号

经营范围:授权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通信类、广播电视视听类、计算机和外部设备及应用类、电子基础原材料和元器件类、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类、电子测量仪器仪表类、机械电器设备类、交通电子类产品及电子行业以外行业产品的投资及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出租、销售商品房;物业管理。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截至2021年9月30日,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5,288亿元、净资产2,447亿元、营业收入1,783亿元、利润总额315亿元。此数据未经审计。

4、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二)冠捷显示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2,173.91万美元

企业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三路106号

经营范围:生产液晶数字电视、液晶显示器、等离子数字电视、液晶显示模组及零部件和半成品、生产用工模具;塑料加工;开发液晶数字电视、液晶显示器、等离子数字电视及零部件和半成品、生产用工模具;生产电子产品、通讯设备、体育用品、医疗器械I类、汽车配件、机器人、家用电器、办公用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设备维修;销售自产产品;上述产品的批发;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检测。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关联自然人在该公司担任董事。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截至2021年12月31日,冠捷显示科技(中国)有限公司总资产120,513万元、净资产31,584万元、主营业务收入317,363万元,净利润4,539万元。此

数据未经审计。

4、冠捷显示科技(中国)有限公司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三)京东方艺云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49,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文轩路27号麓谷钰园创业大楼2305室

经营范围:信息科技技术、软件、图书数据处理技术的开发;信息科技技术转让;信息科技技术咨询;信息科技技术服务;互联网科技技术开发、科技技术转让、科技技术咨询、科技技术服务、接入及相关服务、信息服务;科技中介服务;科技信息咨询服务;科技项目代理服务、招标服务、评估服务;科技成果鉴定服务;技术市场管理服务;科技企业技术扶持服务;信息电子技术服务;日用杂品、化妆品及卫生用品、图书、报刊、照相器材、日用家电、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家用电器、灯具、家具、木质装饰材料、陶瓷装饰材料、金属装饰材料、五金工具的零售;服装、文具用品、音像制品、电子和数字出版物、文化用品、办公用品、出版物、字画、文化艺术收藏品、五金产品、纸制品、计算机应用电子设备、计算机外围设备、电子元件及组件、电子器材、物联网智能产品、智能家居产品、日用品的销售;音响设备家电零售服务;灯具、装饰物品、图书、办公用品、工艺品、书报刊的批发;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普通货物运输(货运出租、搬场运输除外)。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关联自然人在该公司担任董事。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截至2021年12月31日,京东方艺云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67,983万元、净资产48,394万元、主营业务收入39,193万元,净利润1,012万元。此数据未经审计。

4、京东方艺云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四)北京亦庄环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56,079.18万元人民币

企业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环南路5号

经营范围: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销售食品;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工程设计;经济信息咨询(不含行政许可的项目);商标转让与代理服务、版权转让与代理服务、著作权代理服务、软件的登记代理服务、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代理服务;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技术检测;技术推广;技术中介服务;企业管理;洗车服务;投资;投资管理;销售水处理设备、仪器仪表;出租办公用房;代收居民水电费服务;设备安装、设备租赁。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关联自然人在该公司担任董事。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截至2021年12月31日,北京亦庄水务有限公司总资产106,403万元、净资产82,041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7,464万元,净利润4,773万元。

4、北京亦庄环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五)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1,329,800万元人民币

企业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武汉路229号

经营范围:承担城市基础设施、基础产业、能源、交通及市政公用事业项目投资、融资、建设、运营和管理任务;从事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和资

本运作,实施项目投资管理、资产收益管理、产权监督管理、资产重组和经营;参与土地的储备、整理和熟化工作;整合城市资源,实现政府收益最大化 ;对全资、控股、参股企业行使出资者权利;承担市政府授权的其他工作;房屋租赁。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关联自然人在该公司担任董事。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并总资产5,584亿元、净资产2,062亿元、主营业务收入276亿元、净利润83亿元。此数据未经审计。

4、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销售商品与采购原材料:上述关联方为公司产品的上、下游配套及相关企业,且与公司已具有多年的业务配套供应与采购交易关系。与上述关联方的销售商品与采购原材料交易属于公司的日常业务活动,该等交易是以市场交易价格为基础,各方平等磋商后进行的,定价依据合理,相关交易公平、公正,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同时,公司的业务具有独立性,公司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均坚持多家配套的原则,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依赖影响。

2、租赁业务:公司向关联企业出租厂房的价格,以公司所在区域厂房租赁市场价格为基础,各方平等协商确定,定价依据合理,相关交易公平、公正。

3、接受劳务与提供劳务:公司向关联企业提供劳务、接受劳务的价格以市场交易价格为基础,各方平等磋商后确定,交易定价依据合理,相关交易公平、公正,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预计的交易将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关联方利益。以上日常关联交易具有持续性,公司与各关联方已形成稳定的合作关系。在

采购方面的关联交易,能为公司提供持续、稳定的原材料;销售方面的关联交易,公司可利用其销售平台,扩大销售渠道;租赁方面与劳务方面的关联交易,本着就近互利的原则,通过就近的房屋租赁、劳务交易可以降低关联双方的运营成本,双方交易行为遵循市场公允原则,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关联方利益。以上关联交易将有利于保障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实现企业的持续发展,不构成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且对公司主业的独立性无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查,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于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议案事前已经独立董事审核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我们认为,公司以2021年度相关关联交易为基础,对2022年度全年累计发生的同类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与安排。该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是公司在2022年度日常经营过程中将发生的交易,交易安排合理,有利于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实现企业持续发展;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及损害其他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同意《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京东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有关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制度,此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审批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不会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保荐机构对京东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茜 吴宜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3 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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