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序号 | 条款 | 原规则 | 条款 | 修订后规则 |
1 | 第四条 | 战委会设主任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委员由公司执行董事组成。战委会下设五个专业委员会(市场与品牌战略委员会、技术与产品战略委员会、组织与人事战略委员会、内控与监督委员会、执业道德惩戒委员会)。 战委会设秘书长一名,设副秘书长、秘书若干。秘书长协助主任统管五个专业委员会。战委会秘书长、副秘书长、秘书由主任提名,报请战委会批准产生。 | 第四条 | 战委会设主任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委员由公司执行董事组成。 战委会设秘书长一名,设副秘书长、秘书若干。战委会秘书长、副秘书长、秘书由主任提名,报请战委会批准产生。 |
2 | 第五条 | 战委会下属专业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委员若干,设立办公室或联系办公室。战委会下属专业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由战委会主任提名,报请战委会批准产生。 | 第五条 | 战委会可设下属专业委员会,由秘书长协助主任统管。下属专业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由战委会主任提名,报请战委会批准产生。 |
3 | 第九条 | 战委会下属专业委员会应对提交战委会和董事会审核批准的议案根据需要进行事前审议,并出具专业意见;战委会下属专业委员会应了解审议评估公司市场与品牌、技术与产品、组织与人事、内控与监督、执业道德惩戒等重大战略及其执行情况,定期向战委会报告。 | 第九条 | 战委会如设立下属专业委员会,下属专业委员会应对提交战委会和董事会审核批准的议案根据需要进行事前审议,并出具专业意见。 |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