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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方A: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31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22-025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22-025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固定资产准则实施问答

2021年11月2日,财政部发布固定资产准则实施问答,公司自上述固定资产准则实施问答发布之日起执行,并进行追溯调整。

(2)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公司按具体要求时间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相关内容。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上述固定资产准则实施问答及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第15号的内容要求,执行相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固定资产准则实施问答

对不符合固定资产资本化后续支出条件的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用,在发生时应当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

(2)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

①关于试运行销售会计处理

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

②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

明确通过内部结算中心、财务公司等对母公司及成员单位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时的记账科目。

③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明确判断亏损合同时所使用的成本口径,应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固定资产准则实施问答

此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公司已在2021年报表中追溯调整本集团及本公司2020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具体调整如下(以下本集团为合并口径数据,本公司为母公司口径数据):

2020年追溯调整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影响金额(百万元)
本集团本公司
利润表管理费用-1,603.33无影响
营业成本1,586.76
研发费用16.00
销售费用0.56

注:固定资产准则实施问答执行追溯影响数据已经审计。

(2)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

①关于试运行销售会计处理

此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公司将按照解释第15号要求,对于在首次施行此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此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进行追溯调整,即在2022年报告中追溯调整本集团及本公司2021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主要调整如下(以下本集团为合并口径数据,本公司为母公司口径数据):

在建试运行销售2021年追溯调整影响:

2021年追溯调整 预计受影响的主要报表项目预计影响金额(百万元)
本集团本公司
利润表营业收入1,000.31无影响
营业成本584.2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3.5
资产负债表在建工程-20.61
固定资产445.88

注:上述追溯影响数据尚未经审计。

研发试运行销售2021年追溯调整影响:

2021年追溯调整 预计受影响的主要报表项目预计影响金额(百万元)
本集团本公司
利润表营业收入725.61无影响
营业成本729.31
研发费用-52.4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6.4
资产负债表存货81.34

注:上述追溯影响数据尚未经审计。

②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影响;

③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根据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除“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自内容公布之日起施行,其他变更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除“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自内容公布之日起施行,其他变更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4、第九届监事会关于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2年3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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