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
情况专项核查报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公司”或“发行人”)配股公开发行证券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华安证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36号文)文件核准,公司于2021年6月10日完成了配股发行工作,发行数量为1,076,601,364股,发行价格3.6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61,893,019.52元。扣除发行费用18,493,427.45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43,399,592.07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3276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前述监管机构的规定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分别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政务文化新区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营业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银行账户,并于2021年6月与华泰联合证券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同时根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的,专户存储银行应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同时经公司授权华泰联合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董雪松、石芳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专户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专户银行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截止本报告出具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履行状况良好。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账号 |
2021
月 |
日余额 | 备注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政务文化新区支行
34050146480800002582 81,069,765.64 活期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营业部
58010078801800002882 79,923,220.40 活期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营业部
341301000013001092858 70,124,713.17活期
合计
231,117,699.21
三、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2021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720,466,803.99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720,466,803.99元,结余募集资金(含
利息收入)余额231,117,699.21元。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募集资金总额(净额) 394,339.96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含发行费用) 372,046.68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含发行费用) 372,046.68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不适用
承诺投资
项目
已变更项目,(含部
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
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本年度投入
金额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1)-
(2)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
期
本年度实现的
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
化资本中介
业务
-
不超过20亿元
- 不超过 20 亿元 200,000.00 200,000.00 - 1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投资与交易业务
-
不超过10亿元
- 不超过 10亿元 100,000.00 100,000.00 - 1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信息技术和风控体系建设
-
不超过5
亿元
- 不超过 5 亿元 22,046.68 22,046.68 22,293.28 49.72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其他营运资金安排
-
不超过5亿元
- 不超过 5亿元 50,000.00 50,000.00 - 1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计 -
不超过40亿元
- 不超过 40亿元 372,046.68 372,046.68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以自筹资金168,499,672.26元预先投入募投项目。2021年8月25日,公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本次募集资金168,499,672.26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无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无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无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四、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2]8886号)。报告认为,华安证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华安证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华安证券2021年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
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高管、中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安证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华安证券已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华安证券在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董雪松 石芳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