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现金对价的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现金对价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支付现金对价的自筹资金14,760,346.44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日未超过六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成都中科唯实仪器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05号)。核准,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成都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
截至2022年1月21日止,公司实际已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8,687,541股,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9.6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1,057,682.29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0,180,500.66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0,877,181.63元(大写:壹亿陆仟零捌
拾柒万柒仟壹佰捌拾壹元陆角叁分)。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8,687,541.00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152,189,640.63元。天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发行人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1月26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2]2597号《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独立财务顾问、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使用募集资金 | 占比 |
1 | 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 | 8,552.88 | 8,552.88 | 50.00% |
2 | 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 | 7,352.88 | 7,352.88 | 42.98% |
3 | 本次交易的税费及中介费用 | 1,200 | 1,200 | 7.02% |
合计
合计 | 17,105.77 | 17,105.77 | 100.00% |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顺利推进本次交易的实施进程,本次交易的部分现金对价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已由上市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支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预先使用自筹资金支付本次交易部分现金对价情况进行了审核,出具的《关于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支付现金对价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2]16435号)对上述预先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根据该报告,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以自筹资金代垫本次交易部分现金对价的实际金额合计14,760,346.44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交易对方名称 | 以自筹资金支付现金对价 | 需置换募集资金金额 |
陈陵 | 1,482,788.06 | 1,482,788.06 |
李锦 | 1,110,176.92 | 1,110,176.92 |
刘维 | 948,197.42 | 948,197.42 |
丘希仁 | 877,274.63 | 877,274.63 |
李良模 | 877,274.63 | 877,274.63 |
孙建 | 877,274.63 | 877,274.63 |
罗水华 | 840,721.51 | 840,721.51 |
贾德彰 | 840,721.51 | 840,721.51 |
黄辰 | 729,621.08 | 729,621.08 |
王芝霞 | 731,062.19 | 731,062.19 |
蒋建波 | 679,484.32 | 679,484.32 |
文锦孟 | 599,153.95 | 599,153.95 |
龙仪群 | 402,084.21 | 402,084.21 |
张萍 | 359,433.28 | 359,433.28 |
颜国华 | 365,531.09 | 365,531.09 |
毛玲 | 365,531.09 | 365,531.09 |
雷小飞 | 321,321.50 | 321,321.50 |
彭文玥 | 328,977.98 | 328,977.98 |
岳建民 | 292,424.88 | 292,424.88 |
王俊熙 | 292,424.88 | 292,424.88 |
袁晴 | 255,871.77 | 255,871.77 |
张宇明 | 255,871.77 | 255,871.77 |
王志润 | 255,871.77 | 255,871.77 |
王安国 | 175,109.06 | 175,109.06 |
刘佳明 | 145,924.22 | 145,924.22 |
金小军 | 116,739.38 | 116,739.38 |
张霄 | 87,554.53 | 87,554.53 |
刘然 | 87,554.50 | 87,554.50 |
马晓霞 | 58,369.68 | 58,369.68 |
合计 | 14,760,346.44 | 14,760,346.44 |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根据《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公司已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事项作出如下安排:在配套募集资金到位前,上市公司可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实际情况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择机先行用于上述募集配套资金用途,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本次拟置换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的规定,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五、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3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现金对价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支付现金对价的自筹资金14,760,346.44元。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3月30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现金对价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4,760,346.44元置换预先已支付现金对价的自筹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现金对价的自筹资金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现金对价的自筹资金事项。
(四)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预先使用自筹资金支付本次交易部分现金对价情况进行了鉴证,出具的《关于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支付现金对价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2]16435号),认为:中科信息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中科信息截至2021年12月31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现金对价的实际情况。
(五)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中科信息本次用募集资金置换支付现金对价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鉴证,出具了相关鉴证报告,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独立财务顾问对中科信息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现金对价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