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议题的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2022年3月3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现就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事前审核,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情况和长远发展规划,同时兼顾了投资者利益,综合考虑股东短期、长期利益,有利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不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与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指导意见相契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作出的相关承诺。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事前审核,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属于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所需,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交易事项符合市场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
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三、《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经事前审核,我们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 2021年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细致严谨,并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此次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2022年度审计机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为《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四次会议相关议题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四次会议相关议题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李志蜀 |
(本页无正文,为《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四次会议相关议题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曹德骏 |
(本页无正文,为《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四次会议相关议题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周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