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0日发出关于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2年3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2021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2021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之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公司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积极努力地开展工作,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对下列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赋予的职权,重点对公司报告期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以及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等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决策程序遵守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和相关管控机制,内控制度得到了有效执行;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符合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在公司的重大资产交易等业务过程中,各项工作依法依规,公开公正,没有发现弄虚作假情况。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监事会对2021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会计无重大遗漏。监事会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后出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4、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议关联交易的程序合法有效,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平合理,未发现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权益的情况。
5、执行现金分红政策情况
董事会在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方面,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
6、企业内部控制工作开展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开展内控工作,并出具了《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修订的准则及相关实施问答,须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详见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特此公告。
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