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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光科: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31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投资者权益的角度出发,通过依法列席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会议,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决策、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有效性,对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对公司2021年度经营管理行为和业绩的基本评价

2021年,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公司监事列席了2021年历次董事会会议,并认为: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监事会对任期内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经营管理层勤勉尽责,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按照公司既定发展方向,努力推进各项工作,实现了业绩稳定增长的目标。

二、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7次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时间会议届次会议通过事项

2021/4/23

2021/4/23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1、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以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关于审议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8、关于审议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9、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0、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2、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13、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4、关于与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15、关于审议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16、关于在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应急处置 17、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021/7/5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8、关于公司与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10、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1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2021/8/24

2021/8/24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1年上半年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4、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5、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6、关于注销子公司武汉理工光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议案 7、关于与武汉智慧地铁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交易合同的议案
2021/9/18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1、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4、关于公司与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

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1/10/19

2021/10/19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1、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4、关于公司与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5、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1/10/25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1、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 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2021/12/29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三、监事会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了《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通过审阅相关文件资料、列席董事会会议、参加股东大会等形式,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

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要求,认真执行了各项决议。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管理层依法经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和行使职权时恪尽职守,以维护公司股东利益为出发点,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依法对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财务管理、财务成果等方面进行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了认真的检查、审核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的重要财务决策与执行情况合法合规,遵循国家相关财务会计制度及企业会计准则,严格执行公司的财务制度及内控流程。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现金流量和经营成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后,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报告真实、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关联交易情况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和发展所需,交易双方遵循了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均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

4、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后,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5、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及时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6、对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编制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查阅公司内部控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制等相关文件,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7、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四、2022年度工作计划

2022年,监事会成员将紧紧围绕公司既定的战略方针,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监事会的职责,恪尽职守,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并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开展好监事会日常议事活动,继续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大力支持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积极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为公司科学决策提出合理建议,努力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

2、加强对公司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的监督,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合法、真实和完整,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不断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质量,维护公司在证券市场的良好形象。

3、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积极参加各类培训,认真学习各项法规、制度,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业务技能。积极开展工作交流,充分发挥监事的工作主动性,不断提升监督检查工作质量,更好地配合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的工作。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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