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作为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理工光科”、“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理工光科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2016年10月1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361号文核准,公司于2016年10月27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4,0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9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4,740,000.00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发行手续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含增值税)共计人民币27,310,82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7,429,180.00元。上述资金已于2016年10月27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10月27日出具的众环验字(2016)010131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2021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时间 | 金额(元) |
2016年10月27日募集资金总额 | 194,740,000.00 |
减:发行费用 | 27,310,820.00 |
2016年10月27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 167,429,180.00 |
加:以前年度一般户中代支付的发行费 | 10,700,000.00 |
加:以前年度利息收入 | 217,634.17 |
减: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 43,237.00 |
减:以前年度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支出 | 70,000,000.00 |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108,303,577.17 |
时间
时间 | 金额(元) |
加:对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回金额 | 328,876,520.55 |
加:本年度利息收入 | 1,446,431.63 |
减:支付以前年度一般户中代支付的发行费 | 10,700,000.00 |
减:光纤传感智能监测系统产业化升级募投项目直接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2,823,160.78 |
减: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支出 | 50,000,000.00 |
减:本年度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支出 | 256,000,000.00 |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119,103,368.57 |
减: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 22,578,461.02 |
加:本年度利息收入 | 1,149,416.35 |
加: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收回 | 50,000,000.00 |
减: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80,000,000.00 |
加:对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回金额 | 299,628,432.88 |
减: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支出 | 298,000,000.00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69,302,756.78 |
加:对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回金额 | 95,000,000.00 |
加:本年度利息收入 | 1,017,066.53 |
减:光纤传感智能监测系统产业化升级募投项目直接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45,756,956.45 |
减:光纤传感技术研发中心建设募投项目直接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26,702.50 |
加: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收回 | 80,000,000.00 |
减: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支出 | 80,000,000.00 |
减:本年度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支出 | 95,000,000.00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24,536,164.76 |
加:本年度利息收入 | 471,496.56 |
减:光纤传感智能监测系统产业化升级募投项目直接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29,753,030.05 |
减:光纤传感技术研发中心建设募投项目直接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11,530,290.33 |
加: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收回 | 80,000,000.00 |
减: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支出 | 50,000,000.00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13,724,340.94 |
加:本年度利息收入 | 296,038.16 |
减:光纤传感智能监测系统产业化升级募投项目直接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19,894,856.76 |
减:光纤传感技术研发中心建设募投项目直接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8,840,301.07 |
加: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收回 | 50,000,000.00 |
时间
时间 | 金额(元) |
减: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支出 | 12,696,000.00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22,589,221.27 |
注: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使用资金14,124.70万元,2021年度使用的募集资金为2,873.52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258.92万元,与募集资金实际余额2,618.22万元差异为359.30万元,其中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为1,269.60万元,剩余差异910.30万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公司已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公司财务部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设立台账,详细记录募集资金的支出情况和募投项目的投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审计部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在重大违规情形、重大风险或内部审计部门没有按规定提交检查结果报告的,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昌支行(账号714902196510203)、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开发区支行(账号100800120100027578)开设了两个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开户行 | 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元) | 余额(元) | 备注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714902196510203 | 29,061,880.00 | 0.00 | 活 |
武汉武昌支行
武汉武昌支行 | 期 | |||
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开发区支行 | 100800120100027578 | 149,067,300.00 | 22,589,221.27 | 活期 |
合计 | 178,129,180.00 | 22,589,221.27 |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存储,并于2016年11月25日与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昌支行、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 月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已累计使用141,246,995.96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总额 | 167,429,180.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8,735,157.83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41,246,995.96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 | 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 光纤传感智能监测系统产业化升级项目 | 否 | 149,067,300.00 | 149,067,300.00 | 19,894,856.76 | 120,849,702.06 | 81.07 | 2020.12.31 | 876.95 | 不适用 | 否 |
2. 光纤传感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18,361,880.00 | 18,361,880.00 | 8,840,301.07 | 20,397,293.90 | 111.08 | 2020.12.31 | -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67,429,180.00 | 167,429,180.00 | 28,735,157.83 | 141,246,995.96 | 84.36 | |||||
合计 | 167,429,180.00 | 167,429,180.00 | 28,735,157.83 | 141,246,995.96 | 84.36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受益的情况和原因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因工程决算及合同约定付款条件影响,项目投入未达100%。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无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21年2月7日,公司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2,00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1年4月13日,公司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剩余部分3,000.00万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结合宏观环境、行业需求以及实际经营情况的变化对募投项目所需的设备购置方案、工程方案进行了一定的优化调整,本着成本控制且能够满足项目需要的原则,合理降低了设备采购的金额,节约了部分工程费用,使得募投项目实际支出小于计划支出,由此产生1,269.60万元募集资金节余。2021年4月23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在专户存储。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不存在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2月7日,公司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2,00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1年4月13日,公司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剩余部分3,000.00万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止2021年12月31日,不存在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4月23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2020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达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光纤传感智能监测系统产业化升级项目”和“光纤传感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节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1,269.60万元。公司不存在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等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其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在专户存储。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其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理工光科2021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报告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的《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之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反映了贵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理工光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方式包括查阅募集资金相关的银行对账单、财务凭证、公司公告及其他相关报告与文件等,并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财务人员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理工光科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法规的规定,理
工光科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赵煦峥 王祎婷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