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10 证券简称:桂东电力 公告编号:临2022-013债券代码:151517 债券简称:19桂东01债券代码:162819 债券简称:19桂东02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3月29日在公司本部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莫雪梅女士主持。应到会监事5名,实到会监事5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并发表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由董事会组织编制,并已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表决通过,且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严格遵守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中有关保密的规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
报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实际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合理完整,执行有效,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五、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
六、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七、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闽商石业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参股公司闽商石业提供担保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内幕交易,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能有效地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是合理、必要的;关联交易协议内容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其程序合法;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内幕交易,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2022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遵循了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宜。
十、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董事履职情况的考评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2次董事会,公司董事按时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历次会议,积极参加董事会及其下属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阅读在董事会召开前收到的各次董事会会议资料,在会议期间与其他董事深入研讨每项议案并对所议事项发表明确意见;在董事会休会期间积极关注上市公司事务,进入公司现场,主动了解上市公司的经营运作情况;持续关注公共传媒有关公司的重大报道、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和一些重大事件和政策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勤勉尽责,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对董事会的科学、客观决策和公司的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成员均积极履行了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义务,在执行公司职务时遵纪守法,没有违反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十一、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法列席公司历次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赋予的权利尽责履职,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持续监督,关注重点公司重大经营投资事项是否履行规范的决策程序、所编制的定期报告是否能够如实反映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关联交易事项实施是否合规等。报告期内,广西证监局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出具了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公司收到决定书后,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了整改。报告期内,监事会通过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等各方面工作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在报告期内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公司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依法规范运作。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各项决策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义务,在执行公司职务时遵纪守法,没有违反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并对各定期报告出具了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各项企业会计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工作,公司的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运行状况良好。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和对有关事项作出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
(三)监事会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过程符合相关法规和制度的要求,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违规行为。
(四)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出售资产等事宜,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体现了公开、公
平、公正原则,没有发现内幕交易和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五)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及各子公司向关联方数字广西、桂盛能源、广投能源销售公司、广投智能公司采购商品;向关联方正润新材、桂东电子、日轻高纯铝、广投北海发电公司、广投来宾发电公司、强强碳素公司销售商品;向关联方正润集团、八步水利电业公司租赁生产/办公场所;向关联方方元检修公司、广投综合能源管理公司采购设备运维及施工承包服务等方面的关联交易协议事项,均能严格按照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协议执行,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公允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合理,往来资金结算及时,交易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阅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审阅了《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合理完整,执行有效,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七)监事会对公司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广西证监局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出具了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指出公司在内幕信息管理方面存在向控股股东报送经营、财务数据等内幕信息未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部分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未登记知情人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地点、方式等信息;个别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缺失部分参与人员签名。公司收到决定书后,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了整改,并对照最新监管要求对《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加强内幕信息的保密管理。
特此公告。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