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电运通”、“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需对广电运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持续督导的期间为2021年3月25日至2021年12月31日,特此出具2021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广电运通 |
保荐代表人姓名:龚建伟 | 联系电话:020-38381065 |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少杰 | 联系电话:020-38381453 |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 工作内容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0次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是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10次 (专户银行每月提供银行对账单供审核)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 是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会次数 | 0次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0次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0次 |
5.现场检查情况 | |
(1)现场检查次数 | 1次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 是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发现的问题:1、因市场环境变化,2015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中“建设广州金融外包服务总部平台”投入进度缓慢;2、“智能便民”项目投入受疫情影响投入进度较原计划有所延迟。 整改情况:公司将积极应对市场变化,后续将首先保证按进度对募投项目进行投入;同时,公司将持续评估市场环境的变化情况,若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将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结合项目实际进展,拟对“智能便民项目”按进度投入,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及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 |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 11次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不适用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0次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无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否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1)培训次数 | 1次 |
(2)培训日期 | 2021年12月29日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重大事项的信息披露、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对外担保等相关规定进行培训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1.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3.“三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不适用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无 | 不适用 |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8.收购、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 无 | 不适用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积极配合 | 不适用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 无 | 不适用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 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
为避免在以后的经营中产生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无线电集团和其他三名发起人股东梅州敬基实业有限公司、盈富泰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广州藤川科技有限公司于2007年8月13日向公司出具了《关于避免与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其以后不从事与公司业务相同或相近的业务。 | 正在履行 | 不适用 |
广州市城发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21年01月08日承诺:“自广电运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上市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城发基金所认购的上述股份。” | 正在履行 | 不适用 |
2016年02月03日,公司承诺“公司在以下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2、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3、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后的十二个月内。 公司承诺进行风险投资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 正在履行 | 不适用 |
若美电贝尔于2021年12月31日前未实现上市,对于广电运通持有美电贝尔25%股份中截至2018年12月31日剩余未签订正式股权转让协议的部分,郑孙满承诺自行或寻找第三方投资者按年化8%的资金成本率,于2022年3月31日前回购该股份,每股回购价不低于5.754元/股,且在符合国有资产相关规定的条件下进行回购。 | 正在磋商 | 不适用 |
2017年01月01日,湖北琪顺承诺湖北融信2017年、 | 履行完毕 | 不适用 |
2018年、2019年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经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审计)累计不低于1,946万元。 | ||
2020年12月29日,广州五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诺2021年、2022年和2023年期间的净利润(指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税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公司净利润)累计不低于7,290万元。 | 正在履行 | 不适用 |
钟勇于2021年1月13日承诺“自本承诺之日起的18个月内(即2021年1月13日起至2022年7月13日止),本人不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广电运通股份,包括承诺期间该部分股份因资本公积转增、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新增的股份。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股份所得全部归广电运通所有。” | 正在履行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 说 明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无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 无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无 |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龚建伟 | 李少杰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