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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尔智家: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31

股票代码:600690 股票简称:海尔智家 编号:临2022-013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会计准则审计机构)、国卫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国际会计准则审计机构)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不适用

?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中国会计准则审计机构的议案》、《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国际会计准则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国卫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HLB Hodgson Impey Cheng Limited,以下简称“国卫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相关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为确保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并考虑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国卫会计师事务所分别具备中国会计准则审计、国际会计准则审计所需的专业资格,服务团队分别具备多年为境内外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的工作要求,公司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中国会计准则财务报告与内控报告的审计机构;拟续聘国卫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国际会计准则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

二、拟聘任中国会计准则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2)成立日期:1987年12月成立(转制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2013年4月23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59号盐业大厦七楼;

(5)首席合伙人:王晖;

(6)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37位,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58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69人;

(7)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26,793.1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918.9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1,081.43万元。

(8)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44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文化体育娱乐业、综合业等,审计收费共计5,961万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 31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没有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赵波先生,200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现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从业期间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琳先生,200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现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3份。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晓楠女士,199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4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从业期间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赵波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琳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晓楠女士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赵波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琳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晓楠女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依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综合考量后确定,公司2022年度审计费用878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655万元,内控审计费223万元),较去年费用优化。

三、拟聘任国际会计准则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1)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国卫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HLB Hodgson Impey Cheng

Limited);

(2) 成立日期:1983年成立;

(3) 注册地址:香港特别行政区中环毕打街11号置地广场告罗士打大厦31字楼;

(4) 执业资质:香港执业会计师;

(5) 是否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6) 公司主席: 郑中正;

(7) 国卫会计师事务所截至2021年末,拥有董事14名,从业人员总数约为400名;

(8) 国卫会计师事务所为大约13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公司审计收入保

持稳定增长,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房地产和建筑、证券投资、家电和家居、矿产、汽车、医药、化工原料、食品生产等。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国卫会计师事务所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的执业要求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 诚信记录

国卫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受到香港会计师公会自律监管措施1例,无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等。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处理处罚类型处理处罚决定文号处理处罚决定名称处理处罚机关处理处罚日期是否仍影响目前执业
1训示D-18-1357F香港会计师公会对一间执业法团及两名执业会计师作出纪律处分香港会计师公会2019年6月24日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1)项目董事田新杰先生, 2007年加入国卫会计师事务所并在同年开始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田新杰先生在2012年成为香港会计师并在2020年注册成为执业会计师。田新杰先生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黄思玮女士, 2013年注册成为香港执业会计师, 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国卫会计师事务所执业。黄思玮女士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3)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方家耀先生, 2021年升任为国卫联席董事, 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方家耀先生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 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法规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项目成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未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也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 独立性

项目董事田新杰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黄思玮女士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方家耀先生不存在违反《香港会计师公会所颁布的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经合理考量工作范围及行业标准,确定2022年度国际会计准则审计报告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89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374万元,审阅持续关联交易审计费15万元),与去年费用一致。

四、拟聘任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中国会计准则审计机构的议案》《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国际会计准则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和国卫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能力进行了评估,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服务团队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的工作要求;国卫会计师事务所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

综上,为确保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中国会计准则财务报告与内控报告的审计机构;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国卫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国际会计准则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国卫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聘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国卫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理由正当,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请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国卫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国卫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的要求,以公允、客观的态度开展审计工作,独立、客观地发表审计意见,按时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公司聘任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国卫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及支付相应的审计费用,同意将上述聘任审计机构事项及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中国会计准则审计机构的议案》《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国际会计准则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国卫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及支付相应的审计费用。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报备文件

(一)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三)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四)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等

特此公告。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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