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55 证券简称:新城控股 编号:2022-023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3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监事陆忠明先生、汤国荣先生、周建峰先生均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陆忠明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现行会计政策确定的资产减值准备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本着谨慎性原则,本次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共计5,404,469,306元,其中:计提坏账准备合计553,942,988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合计4,850,526,318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城
控股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号)。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后,认为:
1、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能公允地反映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城控股2021年年度报告》《新城控股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其2022年度审计报酬、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城控股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598,086,046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695,121,924元。综合考虑当前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整体环境以及公司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公司拟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行业增速放缓,进入存量开发时代,房地产调控坚持长效机制,行业融资环境尚未明显改善的环境下,公司拟保有更加充裕的流动资金,一方面用于应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确保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另一方面用于满足公司开发运营存量项目以及进一步获取优质土地资源的需求,以确保公司2022年度经营目标的实现。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城控股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城控股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城控股2021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九、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2年-2024年)》。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城控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2年-2024年)》。
十、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注销/回购注销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等事项
进行了审核。经核查,监事会认为:
1、鉴于公司未达到《激励计划》规定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同意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335.07万份股票期权、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25.5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批解除限售的261.72万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批解除限售的43.35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分别为9.95元/股和12.23元/股。
2、鉴于有2名激励对象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批量行权时自愿放弃行权,同意对其自愿放弃行权的11.25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城控股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29号)。
特此公告。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