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为“《公司章程》”)、《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履行监事职责。通过列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监事会会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和公司财务状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八次会议,分别就定期报告、利润分配预案、内部控制、续聘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了核查确认,相关会议决议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就2021年公司经营管理情况,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
一、对2021年度经营管理行为及业绩的基本评价
2021年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监事会成员列席了2021年历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并认为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2021年,监事会对任期内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经营班子勤勉尽责,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经营中未出现违规操作行为。
二、监事会会议情况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八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情况
2021年2月26日,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 《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21年2月2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情况
2021年3月29日,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 《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3.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2020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5. 《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 《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 《2021年度关联交易议案》
8. 《关于2021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 《公司监事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
10.《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1.《关于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合作暨对外担保的议案》
12.《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该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21年3月31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
(三)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情况
2021年4月28日,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 《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 《关于修订<印章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21年4月2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
(四)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情况
2021年5月20日,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 《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2. 《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该议案公告刊登于2021年5月2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
(五)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情况
2021年6月23日,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 《关于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该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21年6月2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
(六)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情况
2021年8月29日,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 《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该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21年8月31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
(七)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情况
2021年10月29日,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八)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情况
2021年12月6日,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 《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该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21年12月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
三、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能够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及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及规范运作,内部制度较为合理、健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能够勤勉尽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21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管理、财务状况等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认为:公
司财务管理工作遵循了《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鉴证报告与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相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监管执行情况良好,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而且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四)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五)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运营的各个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2022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经营行为进行监督与检查,同时,监事会将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经营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围绕公司的经营、投资活动开展监督活动,积极参与财务审计,重点做好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与检查,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从而更好地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