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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铁:中国中铁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31

A股代码:601390 A股简称:中国中铁 公告编号:临2022-015H股代码:00390 H股简称:中国中铁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0.196元(含税)。

? 本次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年度现金分红占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17.5%,低于30%,主要原因是考虑到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经营模式,公司用于维持日常经营周转的资金需求量较大,需要积累适当的留存收益,解决发展过程中面临的资金问题。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2021年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68,438,633,510.55元,

加上本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18,379,491,824.03元,扣除上一年度现金分红及永续债利息6,572,031,983.27元,扣除按照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837,949,182.40元后,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78,408,144,168.91元。经研究,提出以下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96元(含税),以2022年3月30日公司总股本24,741,653,683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849,364,121.87元(含税),占公司当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7.5%。

本次利润分配将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7,617,611,744.56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78,408,144,168.91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4,849,364,121.87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所处行业为建筑业,属于充分竞争行业,市场竞争日趋激烈,行业毛利率普遍较低,清洁能源和绿色基础设施等新兴领域将成为行业发展的新方向。从“十四五”规划看,国家的一系列重大战略将形成基建领域

新的增长点,为建筑行业带来新的发展动力。中央经济工作会上,国家明确将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全面利好基建领域,公司仍处于大有可为的机遇期。

(二)上市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主动融入国家战略,积极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入践行“一带一路”倡议,抢抓海外市场机遇,加快建设“产品卓越、品牌卓著、创新领先、治理现代”的世界一流企业。公司仍处于战略机遇期和战略转型升级期,将加快实现从债务驱动型发展向积累驱动型发展转变,加快从承包商向“投资商+建设商+运营商”的转变,需要大量资金投入。

(三)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1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9.6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增长17.65%,创历史最好水平。但随着公司加大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力度,积极培育壮大新业务,主动开启增长“第二曲线”,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合理安排资金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公司持续、健康、稳健发展,为股东创造更大回报。

(四)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公司所处的建筑行业属于充分竞争行业,市场竞争十分激烈,行业普遍毛利率较低,资产负债率较高,应收账款、合同资产以及存货金额较大,加上所属施工项目点多面广、合同金额大、生产周期长的行业特点,用于维持日常经营周转的资金需求量较大,不宜采取较高的现金股利分红政策。同时,为抢抓市场机遇,持续深化公司战略,加大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力

度,寻求新的效益增长点,在基础设施业务、海外业务等领域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需要积累适当的留存收益,解决发展过程中面临的资金问题。

(五)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支持公司抢抓发展机遇、持续深化公司战略转型、加大结构调整力度、寻求新的效益增长点等方面。公司将在筑牢传统业务发展优势的基础上,结合主业和市场需求孵化培育新优势业务,加大资金投入,培育壮大新业务,推动业务结构优化升级,着力提升价值创造能力,以优异经营业绩回报股东。

三、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公司制定的《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度)股东回报规划》及《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要求。

2.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外部宏观经济形势、公司未来发展、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盈利能力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符合企业实际情况。

3. 公司2021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与2020年度一致,但公司净利润每

年保持增长,分配基数不断增大,每股股息逐年增长。

因此,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合理的,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上述分配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公司现行的利润分配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将该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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