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首旅酒店: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控股股东首旅集团及其关联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31

股票代码:600258 股票简称:首旅酒店 编号:临2022-018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控股股东首旅集团及其关联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及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股东首

旅集团及其所属企业(以下简称“关联方”)2021年度发生固定性日常关联交易和偶发性日常关联交易共计12,105万元;预计2022年度发生上述两项日常关联交易共计14,000万元。 ●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董事长白凡先生、董事周红女士、董事孙坚先

生、董事袁首原先生、董事张聪女士为关联董事已经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关联交易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方需回避表决。

一、2021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首旅集团及其所属企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2021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12,105万元,其中:固定性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9,836万元,偶发性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2,269万元。2021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比2020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首旅集团及其关联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中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数12,000万元增加105万元。

其中:固定性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增加168万元,偶发性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减少63万元。

(一)固定性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1、由于2021年公司向关联方实际拆借的资金小于预计数,导致关联借款利息比预计减少215万元。

2、2021年公司收取关联酒店管理费收入较预计数减少1,261万元,主要系受疫情影响,关联酒店经营业绩下降所致。

3、公司2021年承租关联方经营用房产、土地及机器设备租赁费较预计数增加1,646万元,主要是新增承租关联企业陕西赛特国贸百货有限公司、华龙旅游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经营用房产租赁费共计1,934万元所致。

(二)偶发性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2021年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偶发性日常关联交易2,269万元,比预计减少63万元,偶发性关联交易具有不可控性。

二、2022年度预计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2022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共计14,000万元,基本情况如下:

(一)固定性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2021年度发生固定性日常关联交易9,836万元,预计2022年度发生固定性日常关联交易11,478万元。

1、固定性日常关联交易内容

(1)公司对关联方酒店进行委托管理,2021年度收取管理费收入1,196万元;预计2022年度收取管理费收入1,385万元。

项 目家数2021年度(万元)2022年度(万元)
截止2021年末,关联方酒店委托管理121,1961,235
2022年预计新增2150
预计2022年末,关联方酒店委托管理141,1961,385

截止年报披露日,2022年度公司新增的与关联企业的酒店管理服务如下:

2022年度,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首旅建国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与关联企业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控股的北京首旅置业有限公司

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北京新侨饭店有限公司签署为期5年的全权委托管理服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企业新侨饭店签署酒店委托管理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7)。 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北京首旅建国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控股的北京亮马河大厦有限公司签署了4年零11个月的全权委托管理服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企业亮马河大厦签署酒店委托管理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8)。

(2)公司承租关联方经营用房产、土地及机器设备,2021年发生租赁费用5,351万元;预计2022年发生租赁费7,093万元。

项 目家数2021年租赁费金额2022年预计租赁费金额
截止2021年末,关联租赁家数115,3516,130
2022年新增2963
预计2022年关联租赁家数135,3517,093

截止年报披露日,公司2022年度新增的承租关联企业租赁业务如下:

公司间接全资控股子公司如家和美酒店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控股的北京市上园饭店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租赁期10年,累计总金额为8,621.80万元的商业物业租赁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租赁关联企业北京市上园饭店酒店物业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6)。

公司与控股股东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控股的北京凯威大厦有限公司(简称:凯威大厦)签订了办公室租赁协议。主要内容:1、公司承租凯威大厦部分房屋作为办公用房;2、凯威大厦房屋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雅宝路10号3层;3、承租房屋总面积为1,421.20平方米;4、租赁期自2022年4 月1 日起至2025年3 月31日止,共36 个月;5、每年需支付关联方的租赁合同总费用共计424.55万元/年(含税),按月缴纳; 6、承租人可享有的装修免租期,自2022年4月1日开始至2022年6月26日止,在装修免租期内承租人需

全额支付物业费;7、履约保证金106.14万元;8、承租人若需延展租赁期,则应当在本协议规定的租赁期限届满前3个月向出租人发出书面请求,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可以自费延展租赁期。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参考目前同类租赁市场的价格,且该项关联租赁交易年度发生额相对较小,对经营无实质影响。公司2021年度与关联企业发生的同类关联交易发生额未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3)截止2021年末,公司向关联方借款余额76,650万元;2021年公司发生关联借款利息3,285万元,预计2022年发生关联借款利息3,000万元。

(4)公司向关联方出租经营用房产、土地,2021年收取租赁费收入4万元;预计2022年收取租赁费收入0.3万元。

2、本公司的母公司首旅集团信息详见五、关联方介绍。

(二)偶发性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因日常经营需要相互之间提供住宿、餐饮、差旅服务、租赁、洗衣、维修、商品等服务,2021年度实际发生2,269万元,预计2022年发生2,522万元,关联方会员系统业务量保持稳定。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本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不可避免的正常业务往来,均按照市场价格结算,交易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2021年度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日常关联交易所形成的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总额的0.51%,所形成的支出占公司成本费用总额的1.45%,对公司经营无重大影响。

四、关联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选择与关联方(而非市场其他交易方)进行交易的原因

公司与关联方关联交易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公司上市时因资产剥离等历史因素造成的,二是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相互提供酒店管理、住宿、餐饮、差旅服务、租赁、维修、商品、资金拆借等日常经营行为。

在客观情况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第一种关联交易将会继续存在。第二种关联交易是纯粹的经营行为,由于公司与关联方都属于旅游服务行业,有的企业之间存在上下游关系,存在相互提供服务的需求,因此这类关联交易不可避免。公司关联交易整体水平与公司经营规模相比占比较小,对公司经营无实质影响。

五、关联方介绍: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情况

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简称:首旅集团

注册资本:442,523.23万元

法定代表人:宋宇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一)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与控股股东首旅集团及其关联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进行了审查,查阅了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文件,公司与关联方都属于旅游服务行业,企业之间存在上下游关系,存在相互提供服务的需求,因此这类关联交易不可避免。公司关联交易整体水平与公司经营规模相比占比很小,对公司经营无实质影响。

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行为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自愿、诚信的原则。关联交易行为符合本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与控股股东首旅集团及其关联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不可避免的正常业务,均按照市场价格结算,交易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同时符合《公司关联交易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保荐机构意见

本保荐机构对公司与控股股东首旅集团及其关联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进行核查,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交易公平合理,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未有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保荐机构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本项关联交易将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首旅集团及其关联方需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