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对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拟每股派发 0.026元(含税)。公司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为正常运营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保障,留存未分配股利的用途有三方面:(1)公司落实“十四五”规划,继续推进四大战略,领先的科技和全面的人才支撑体系需要投入较多的资金;(2)酒店日常运营需要负担职工薪酬、经营场地租金等支出;(3)偿还一年内到期的金融机构贷款及债务融资工具的本金及利息。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以往年度相比,既提高了现金分红比例,也适度保留了公司的流动资金,提高了抗风险能力,保障公司未来持续健康的发展。
董事会提出的分配预案全面地考虑了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公司经营需要等重要因素,并未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出现。
我们同意本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梅慎实、李燕、姚志斌、朱剑岷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