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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卫星: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31

公司代码:600118 公司简称:中国卫星

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1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总部、航天东方红卫星有限公司、航天恒星科技有限公司、深圳航天东方红卫星有限公司、航天恒星空间技术应用有限公司、东方蓝天钛金科技有限公司、天津恒电空间电源有限公司、北京星地恒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广东航宇卫星科技有限公司、天津航天中为数据系统科技有限公司、西安航天天绘数据技术有限公司、哈尔滨航天恒星数据系统科技有限公司、航天天绘科技有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100%

2.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经营计划管理、合同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经营性投资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无形资产管理、工程项目管理、资金管理、间接筹资管理、财务报告管理、全面预算管理、采购与付款、业务外包外协管理、存货-原材料、存货-产成品、成本管理、销售与收款管理、研究与开发管理、关联交易管理、内部信息传递、外部信息披露、信息系统管理。

3.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资金资产管控、收入管控、成本费用管控、重大投资管控、关联交易管控、重要业务外包外协等重要风险业务及重大风险事件管控、财务报告编制管控。

4.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5.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6. 其他说明事项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中国卫星内部控制管理手册》、《中国卫星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中国卫星内部控制评价标准与工作手册》、《子公司内部控制管理评价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营业收入错报营业收入错报金额>合并会计报表营业收入的1%合并会计报表营业收入的0.5%≤营业收入错报金额≤合并会计报表营业收入的1%营业收入错报金额<合并会计报表营业收入的0.5%
利润总额错报利润总额错报金额>合并会计报表利润总额的5%合并会计报表利润总额的3%≤利润总额错报金额≤合并会计报表利润总额的5%利润总额错报金额<合并会计报表利润总额的3%
资产错报资产错报金额>合并会计报表资产总额的0.5%合并会计报表资产总额的0.3%≤资产错报金额≤合并会计报表资产总额的0.5%资产错报金额<合并会计报表资产总额的0.3%
负债错报负债错报金额>合并会计报表负债总额的1%合并会计报表负债总额的0.5%≤负债错报金额≤合并会计报表负债总额的1%负债错报金额<合并会计报表负债总额的0.5%
所有者权益错报所有者权益错报金额>合并会计报表所有者权益总额的1%合并会计报表所有者权益总额的0.5%≤所有者权益错报金额≤合并会计报表所有者权益总额的1%所有者权益错报金额<合并会计报表所有者权益总额的0.5%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重述以前年度的财务报告以纠正重大错报,该错报因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导致。2、审计师在当期审计中发现了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该错报并未被公司的内部控制所发现。3、审计委员会对财务报告和相关内部控制缺乏有效的监督。4、基本无效的内部审计和风险评估职能。5、发现任何程度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重要缺陷1、在选择和实施与企业会计准则相一致的会计政策方面存在内部控制缺陷。2、与
财务报告相关的反舞弊程序和控制受到干预。3、期末财务报告流程的控制存在较大或严重缺陷,包括将交易总数过入总账的控制;初始、授权、记录和处理会计分录的控制;例行和非例行的财务报表调整控制。4、货币资金、存货、收入、成本、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等重要会计科目的关键控制点在设计或执行方面存在明显缺陷,且缺乏补偿性控制程序替代。
一般缺陷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因存货损失、固定资产损失、坏账损失或资产处置价值过低等造成的资产损失金额资产损失金额>合并财务报表所有者权益总额的1%合并财务报表所有者权益总额的0.5%≤资产损失金额≤合并财务报表所有者权益总额的1%资产损失金额<合并财务报表所有者权益总额的0.5%
因工程管理环节的管控措施不完善,造成工程建设过程中物资流失产生资产损失金额资产损失金额>合并财务报表所有者权益总额的1%合并财务报表所有者权益总额的0.5%≤资产损失金额≤合并财务报表所有者权益总额的1%资产损失金额<合并财务报表所有者权益总额的0.5%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公司在税务管理、生产经营、社会责任等方面发生重大违法违规事件和责任事故,给公司造成重要损失和不利影响,或者遭受重大行政监管处罚,严重影响经营合规目标的实现;2、公司因资产安全管理失当,发生重大资产损失。
重要缺陷1、招标采购、业务分包等生产运营环节存在明显违规,导致成本明显上升或存在较大舞弊风险;2、因管理不善存在较为明显的资产安全隐患;3、投资论证不到位或不充分,投资实际情况与投资目标严重偏离,造成投资决策较为严重的失误或投资减值;4、应收账款、存货或固定资产周转效率过低,导致资金占压较大,对公司运营效率造成较大影响。
一般缺陷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个别所属单位存在缺少对长期合作主体资信调查的跟踪机制的一般缺陷,但不影响控制目标的实现。针对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公司高度重视,已责成相关单位限期进行整改落实。报告期末,上述缺陷已采取针对性的整改措施。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针对上一年度公司存在的内部控制缺陷,公司领导高度重视,责成相关单位和部门上报了整改方案及计划,要求限期完成整改。同时,公司充分发挥重点绩效考核指标的导向作用,对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情况纳入相关子公司的KPI考核,督促相关单位或部门在限定期限内完成整改。经过公司内控工作小组以及各相关单位的共同努力,报告期末,各单位均基本完成整改。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公司内控规范实施工作围绕中国卫星中心工作开展,重点突出全面风险管理,强化风险

预判;针对重大风险分解管理责任、制定管控措施、落实管控计划、持续跟踪检查;持续组织公司总部及子公司开展内控自评,针对重点模块开展内控现场评价,组织年审机构扎实开展内控审计,不断推动业务规范管理。2022年,公司将持续组织开展内控自评和内控现场评价,深入开展内控监督评价,完善评价方案,提升监督评价工作价值;深入开展全面风险管理,细化风险分析,提升重大风险预判的精准度;研发内控及风险监督平台,推进信息共享,提升管理效率,尽最大努力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林益明

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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