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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源药业:2021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30

证券代码:832735 证券简称:德源药业 公告编号:2022-046

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作为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源药业”或“公司”)的独立董事,2021年,我们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忠实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相关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发表独立意见,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尤其是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现将我们2021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会议出席情况

2021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7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10次,其中董事会战略委员会3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5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次,股东大会3次。全体独立董事按时出席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相关会议,在审议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议案时,我们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表达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义务。

2021年度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出席董事会次数出席董事会方式列席股东大会次数列席股东大会方式
王玉春7现场、通讯3通讯
周伟澄7现场、通讯3通讯
周建平7现场、通讯3通讯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未对公司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事项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年度,我们对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议案、公司高层管理人员2021年薪酬考核方案等发表了独立意见,对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等进行了事前认可和独立审议,未对公司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事项提出异议。

1、2021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与江苏中金玛泰医药包装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于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2021年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层管理人员2021年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我们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网站(http://www.neeq.com.cn/)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2、2021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我们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网站(http://www.neeq.com.cn/)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3、2021年6月7日,公司独立董事审阅了《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文件,并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网站(http://www.neeq.com.cn/)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

4、2021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将超募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我们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网站(http://www.neeq.com.cn/)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

5、2021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公司与江苏中金玛泰医药包装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我们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bse.cn/)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8。

我们对公司 2020年度报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发表了书面确认意见。

三、现场检查情况

2021 年度,我们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电话、视频、专题讨论等

方式,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情况、关联交易情况等进行了了解和现场调查,对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四、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的其他工作

1、在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中,我们及时审阅公司相关报告文稿,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2、根据监管部门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我们持续关注公司治理工作,认真审核公司相关资料并提出建议;通过有效的监督和检查,充分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3、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涉及到规范公司治理和保护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参加北京证券交易所业务培训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也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积极参与北京证券交易所于2021年12月14日至2021年12月15日举办的独立董事培训交流活动,进一步加深对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切实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意识及能力。

六、其他事项

1、 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 没有提议聘任和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 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4、不存在被北京证券交易所实施工作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等情况。

七、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1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履行职责,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各项议案,独立、谨慎的行使表决权,并就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我们深入了解公司相关事项,并结合我们的专业优势,为公司的决策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2年,我们将继续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和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一如既往的认真、勤勉、尽责的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具建设性的建议,并更好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王玉春

独立董事:周伟澄

独立董事:周建平

特此公告。

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3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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