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董事、监事的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2022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三、2022年度薪酬方案
1.董事
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薪酬包括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根据年度工作目标和经营计划的完成情况及岗位职责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发放,不再额外领取津贴。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薪酬采用津贴制,标准为每人每年7万元(含税),按年发放。
2.监事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岗位职责完成情况发放薪资,不再额外领取津贴。股东单位委派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包括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根据年度工作目标和经营计划的完成情况及岗位职责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发放薪资。
四、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上述人员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决策程序及确定依据符合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薪酬水平,体现了公司薪酬管理体系的激励约束机制,能有效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有利于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方案,并同意将《关于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