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
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2]230Z1345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关于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
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2]230Z1345号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北矿业)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容诚审字[2022]230Z1399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22年
月
日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上证发[2022]6号)的要求,淮北矿业管理层编制了后附的《2021年度淮北矿业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是淮北矿业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淮北矿业2021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淮北矿业实施于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和关联交易的相关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2021年度淮北矿业财务公司涉及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淮北矿业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