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43 证券简称:广州酒家 公告编号:2022-019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允性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此交易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 需要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无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3月29日,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此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将严格遵守公平公允的市场交易原则,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以及独立性造成影响,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公司因正常业务发展需要,对2022年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有利于公
司持续、良性发展,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公司2022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3.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4.审计委员会意见
2022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在2022年拟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将严格遵守公平公允的市场交易原则,对公司独立性不产生影响,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二)预计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预计2022年度,公司向广州城投及其控制的公司发生租赁累计总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向广州城投及其控制公司出售商品与提供劳务累计总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 定价原则 | 2022年 预计金额 | 本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交易金额 | 备注 |
租赁 | 广州城投及其控制的公司 | 市场定价 | 1,000 | 0 | 新增关联方 |
小计 | - | 1,000 | 0 | - |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广州城投及其控制的公司 | 市场定价 | 1,000 | 27 | 新增关联方 |
小计 | - | 1,000 | 27 | -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名称: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6832608047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4.注册资本:1,752,424.2473万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陈强
6.成立日期:2008年12月9日
7.住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四路228号5-7楼11-12楼
8.经营范围:商务服务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网址:http://cri.gz.gov.cn/。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广州市国资委持有广州城投90%,广东省财政厅持有广州城投10%。
10.财务状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广州城投的资产总额为29,711,224万元,净资产为14,991,741万元;2021年1月至12月,营业收入为2,073,396万元,净利润为41,777万元(未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广州城投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关联法人的认定第(一)款规定,广州城投是公司的关联法人。广州城投及其控制的公司与公司(含子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广州城投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内容
1.公司(含子公司)与广州城投及其控制公司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出于生产经营需要,租赁广州城投及其控制公司的物业,开展食品或者餐饮业务的销售等。
2.公司(含子公司)与广州城投及其控制公司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主营产品的销售,包括但不限于月饼系列产品、速冻食品、腊味食品、菜式类食品等。
(二)定价策略
上述关联交易的价格交易价格是参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具体交易内容将根据后续签署的协议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公司(含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交易均属于正常的业务购销、租赁活动,均是为了满足各方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公司(含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
(二)公允性:公司(含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独立性: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含子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控制。
特此公告。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 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四)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