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士达”、“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富士达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01号)核准,公司以公开发行方式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000,000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人民币15.9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39,4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06,442,994.58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0年7月16日对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XYZH/2020BJGX0772号《验资报告》。公司已经就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已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53,742,344.19 元,其中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37,878,563.98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86,697,473.40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该制度经公司2020年六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2021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部分条款,同时废止原《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分别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在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执行,保持与保荐机构的沟通,并接受保荐机构的监督,不存在违反管理办法和协议约定的情形。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时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中国光大银行西安枫林绿洲支行 | 79300188000068269 | 106,442,994.58 | 3,235,811.68 | 活期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西安分行营业部 | 72010078801300003205 | 50,000,000.00 | 52,132,752.79 | 活期 |
招商银行西安分行营业部 | 129903560810910 | 50,000,000.00 | 31,328,908.93 | 活期 |
合计 | 206,442,994.58 | 86,697,473.40 |
根据募集资金投入情况,募集资金结余金额应为152,700,650.39元。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为86,697,473.40元,差异为66,003,176.99元,主要受2个因素影响,一是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70,000,000.00元,二是以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累计收益为3,996,823.01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核查意见附件。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富士达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富士达《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 206,442,994.58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7,878,563.98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3,742,344.19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中航富士达产业基地项目(二期) | 否 | 306,690,000.00 | 37,878,563.98 | 53,742,344.19 | 17.52 | 否 | |||||
合计 | 306,690,000.00 | 37,878,563.98 | 53,742,344.19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21年7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1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止2021年12月31日,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为7,000万元。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2021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没有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此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葛麒 崔永锋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申希强 孙捷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2022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