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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魂网络: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31

2021年度,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现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过去的2021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独立董事张淼洪先生于2021年7月任期满六年,公司于2021年7月16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俞乐平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接任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于2021年10月任期届满,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并于同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独立董事俞乐平女士、潘增祥先生与董事陈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召集人独立董事俞乐平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7次会议,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1、2021年1月12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0年度审计事项沟通会,会议审阅了公司编制的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并听取了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2020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时间安排及计划,同意将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提交给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计。

2、2021年4月14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申请2021年度融资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给董事会审议。

3、2021年4月28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给董事会审议。

4、2021年5月17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给董事会审议。

5、2021年8月18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给董事会审议。

6、2021年10月27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给董事会审议。

7、2021年11月24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给董事会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1、2020年年报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及编制过程中,严格按照要求充分发挥审计和监督作用,积极履行其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在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前,审计委员会会同年审会计师召开审计事项沟通会,审阅公司编制的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并听取了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2020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时间安排及计划,同意将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提交给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计。

在会计师出具审计意见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相关会议,并通过表决形成书面意见,同意将经年审会计师正式审计的公司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提交董事会审议,为公司2020年年报编制发挥了重要作用。

2、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自身专业水平,认真审阅了公司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我们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公司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财务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3、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0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情况进行审核后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同意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项提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一套较为健全、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满足公司当前发展需要,各项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得到了有效执行,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5、对关联交易审议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的事项,认为该事项属于正常经营范围的需要,额度适当,定价政策上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自愿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6、指导内部审计机构工作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和监督,有效防范经营风险,确保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四、总体评价

2021年度,我们勤勉尽职履行了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在推进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完善并有效执行,保证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督促外部审计工作开展,指导内部审计等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

展望2022年,我们将持续加强法律法规学习,进一步提高专业素养,严格遵照相关规定,尽职尽责的履行相关工作,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持续提高。

特此报告!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3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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