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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禄科技: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相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31

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杨相宁)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作为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1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本人2021年度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次数及投票情况

2021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本人对出席所有董事会会议上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本人出席了公司2021年度召开的全部8次董事会和全部2次股东大会,无缺席和委托出席情况。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2021年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在充分了解的前提下,本人基于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了客观、公正和独立的判断,与另一位独立董事共同对以下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于2021年3月18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对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于2021年4月19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对公司关于执行新租赁会计准则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于2021年8月20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就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于2021年8月26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就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于2021年9月13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就公司关于使用外汇、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年,现场检查主要是针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调查,从多个层次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凡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会事先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事后对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监督,并对公司的管理决策、资本运作及战略提出想法。时刻关注传媒、网络对于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全年现场工作时间累计超过10天。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在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方面,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积极推动和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各项资料,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并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结论,审慎的行使表决权。

五、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21年度,本人任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各专门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情况、内审部工作情况、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薪酬等

事项进行审议,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了专门委员会意见。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本人严格遵守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召集和主持会议,随时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对其综合素质、任职资格等进行综合考评,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遵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部门、审计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与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人员进行沟通,并提出相关建议,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能。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遵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评情况以及考核方案等事项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能。

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遵守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积极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对公司发展经营情况发表独立建议。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2021年度,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江苏证监局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参加各种上市相关业务知识培训,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七、其他工作情况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展望2022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投入更多的时间了解公司业务,学习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对上市公司加强监管的文件,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促进公司做大做强,持续健康发展。

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班子和相关人员,在我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敬意和衷心感谢。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____________杨相宁

2022年3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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