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5640 证券简称:富士达 公告编号:2022-021
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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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公司拟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年度的审计机构。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首席合伙人:梁春2020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32人2020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679人2020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21人2020年收入总额(经审计):252,055.32万元2020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225,357.80万元2020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09,535.19万元2020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76家2020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序号 | 行业门类 | 行业大类 |
C--39 | 制造业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 |
设备制造业 | ||
I--65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C--35 | 制造业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C--27 | 制造业 | 医药制造业 |
C--26 | 制造业 |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2020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41,725.72万元2020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405.9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2次。
7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37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1家。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唐卫强,2004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9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9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0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 姓名 | 处理处罚日期 | 处理处罚类型 | 实施单位 |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
1 | 张玲 | 2019年10月9日 | 行政监管措施(警示函)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 中房股份2018年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存在审计程序不到位 |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期2022年审计收费未确定,其中年报审计收费未确定。上期2021年审计收费21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19万元。上上期2020年审计收费19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19万元。
本期审计费用具体金额以行业标准和市场价格为基础,由双方友好协商确定,截止信息披露日尚未确定2022年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不涉及需回避表决的情况。
(二)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该事项经公司审计与风控委员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并且有长期担任国内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经验,能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依据相关会计准则开展工作。现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构,考虑了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情形,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