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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榜股份: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31

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1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体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为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为汽车尼龙管路及连接件等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资金活动、投融资业务、合同管理、采购业务、销售业务、生产运营、资产管理、工程项目、业务外包、担保业务、关联交易、信息系统、内部信息传递、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检查监督等;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资金活动、销售业务、采购业务、生产运营、关联交易、担保业务、财务报告;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1、组织架构

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章程约定,不断健全和完善决策、执行、监督等相互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通过在董事会内部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业委员会,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对公司的重大经营行为进行科学决策和执行监督,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合理设置组织架构,规范管理制度建设,规范和统一工作流程;建立科学的考核、激励体系,完善分配制度,使得管理有序、高效、精干。公司聘请了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并设置了审计部、行政部、技术部、质量部、工程部、财务部、采购部、设备部、物流部、制造部、商务部、证券部等职能部门,形成了健全的组织机构,并明确各组织机构的职责,保证公司治理机构有效、规范运行。

2、发展战略

公司将适应汽车整车行业发展趋势,以开发高端汽车尼龙管路为重点经营方

向,通过精准的市场定位,充分发挥公司客户资源优势和技术研发优势,严格把控产品质量和成本,不断进行管理创新、完善激励制度,从而实现公司规模化、高速化和高端化发展,力争成为自主研发能力强、产品结构优化的汽车尼龙管路行业领先企业。

随着本次募投项目的逐步建成投产,公司将进一步加大资本、研发、人力等方面的投入,在与现有知名汽车整车厂和优秀汽车零部件制造商密切合作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丰富产品品类、提升产品技术和质量水平,通过精准的市场定位,拓展客户群体,充分发挥公司客户资源优势和技术研发优势,提高市场占有率。以此同时,公司将严格把控产品质量和成本,不断进行管理创新、完善激励制度,从而实现公司规模化、高速化和高端化发展。

3、资金活动

公司制定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银行账户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等制度,对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的筹集、使用、审批等制定了详细规定,对银行账户的开立、注销和使用制定了严格的管控制度和审批流程,对资金的会计系统控制和资金的收支条件、程序和审批权限进行了严格的管控。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照公司相关制度,不存在违规情况,资金营运效率良好,各项审批手续完备,资料规范完整,银行账户高效安全,管控层级权责分明、授权程序完善。

4、销售业务

公司制定了《客户等级管理规定》、《合同管理制度》、《报价管理程序》、《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客户资信管理制度》、《客户订单管理程序》、《顾客满意度管理程序》等系列制度,全面梳理从RFQ到SOP再到EOP的产品项目全生命周期业务流程并完善相关管理制度,确定可行的销售策略,明确定价原则、信用标准和条件,收款方式以及涉及人员的职责权限等相关内容,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销售业务,定期检查分析销售过程中出现的未按预期批量要货、逾期应收款、积压库存、客付模具管理、客户投诉抱怨等薄弱环节,提报公司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5、采购业务

公司制定了《供方管理程序》、《产品物资采购管理程序》、《应付账款管理制度》、《供应商索赔确认管理规定》、《物流仓储管理规定》等一系列采购业务相关管理制度,全面梳理从供应商开发审核、报价、计划下单、验收结算、对账付款、飞行检查等业务流程并完善相关制度,明确供应商管理要求、完善招标比价措施,确保采购业务流程通畅,供应链安全,采购价格合理。通过财务部、审计部、监事会等监督部门对制定执行情况和具体业务进行审核、纠偏,确保相关制度有效执行。

6、生产运营

《业务计划管理程序》、《生产过程控制程序》、《生产计划管理程序》、《安全管理制度》、《员工培训管理制度》、《设备管理程序》、《物流仓储管理规定》、《车间6S管理制度》等一些生产运营管理制度,梳理了从获取客户的具体订单需求信息或者编制产品需求预测,物流部结合公司的库存情况后,向制造部下达生产计划,生产车间完成产品加工、包装等流程,再由质量部进行检验合格后入库的业务流程并完善相关制度。确保客户订单及时交付,原辅材料库存控制在合理水平,产品质量优异。

7、关联交易

公司的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不存在争议或潜在纠纷;公司的关联交易和资金使用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内控制度的规定,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无占用公司资金的行为。

8、担保业务

公司严格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公司制定的《对外担保管理办法》中已明确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

9、财务报告

公司按照《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税收法规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财务报告制度。公司设置了独立的会计机构,在财务管理和会

计核算方面均设置了较为合理的岗位,并配备了足够的专职人员以保证财务工作的顺利进行。会计机构人员分工明确,实行岗位责任制,各岗位能够起到互相牵制的作用,批准、执行和记录职能分开。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要程度项目一般缺陷重要缺陷重大缺陷
某缺陷可能造成财务报告错报、漏报涉及的金额错报<资产总额的0.5%资产总额的0.5%≤错报<资产总额的1%错报≥资产总额的1%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大缺陷: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审计委员会以及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要缺陷: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等级直接财产损失潜在负面影响
缺陷等级直接财产损失潜在负面影响
重大缺陷500万元(含)以上已经对外正式披露并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公司关键岗位人员流失严重;被媒体频频曝光负面新闻
重要缺陷100万元(含)-500万元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被媒体曝光且产生负面影响
一般缺陷100万元以下受到省级(含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存在的迹象包括: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程序不科学、制度缺失可能导致系统性失效、重大或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整改、其他对公司负面影响重大的情形。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无。

(本页无正文,为《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董事长签名:

赵 奇

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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