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3月19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29日上午11点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赵玉华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75,875,517.55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655,389.49元。
3、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定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运营的各个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董事会出具的《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
6、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2022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拟定 2022年度监事人员薪酬标准,并确定该薪酬与其所在部门的绩效考核及公司全年经营业绩挂钩,实际发放金额根据年终考核结果确定。其余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三、备查文件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