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本着对公司利益和股东负责的精神,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现将2021年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对2021年经营管理行为及业绩的基本评价
2021年度,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监事会列席了全年董事会会议,认为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监事会对公司经营管理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公司经营管理层勤勉尽责,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经营中未出现违规操作行为。
二、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9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并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会议届次 | 召开时间 | 会议议题 |
1 |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1-3-15 | 《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关于2021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政策的议案》 | |||
《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2 |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1-4-27 | 《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3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1-8-26 | 《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 |||
4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1-8-31 |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
《关于核实<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 |||
5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1-9-9 |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 |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 |||
6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1-9-17 |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7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1-10-21 |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8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1-10-26 | 《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9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1-12-9 |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三、监事会对2021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一)公司合规运作情况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要求,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建立和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经理执行职务时能够勤勉尽责,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结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报告结果真实合理,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以下投资及出售行为:
关于增资天津市迅尔仪表科技有限公司的相关事项
为进一步丰富产业生态圈、提升综合竞争力,有效促进长期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与天津市迅尔仪表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增资协议,以自有资金向天津迅尔增资2,000万元,其中116.67万元计入天津迅尔注册资本,剩余1,883.33万元计入天津迅尔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占天津迅尔增资后注册资本的10%。
在上述投资过程中,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情况
2021年度,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
(五)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运行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审阅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的发展需求,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
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
(六)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以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七)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监事会对2021年度公司贯彻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公司严格执行了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