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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大思诺: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毕克)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31

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1年度,本人毕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和义务,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各项权利,积极参加2021年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1年度履职情况作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1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和积极讨论各项议案。2021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11次,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准时出席了任职期间全部董事会会议(现场或通讯表决),没有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2021年度本人列席2次股东大会。

本人依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审议议案,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的表决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1、2021年度,本人发挥独立董事专业优势,根据各项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着保障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审核重大事项对公司的影响以及决策程序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必要的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报告期内,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如下:

序号日期会议事前认可意见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的类型
12021年1月14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同意
22021年1月1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独立意见同意
32021年2月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同意
42021年4月22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同意
52021年第三届董关于对关于第三届董事会聘任公司总经理以及其同意
5月21日事会第一次会议外投资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同意
62021年6月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关于聘任赵胜凯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聘任陈锋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聘任赵洪乾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聘任张一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聘任刘星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同意
72021年7月2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独立意见同意
82021年8月2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同意
92021年9月1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对外捐赠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对外捐赠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同意
102021年12月3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增加董事会席位并修订《公司章程》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聘任总经理的独立意见同意

2、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会议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对外投资、子公司的业务整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捐赠事项、财务状况、内控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多方面进行了现场调查,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保持与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的沟通联系,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密切关注公司治理、生产经营管理和发展等状况,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报告期内,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组织召开相关会议,并积极参加了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的历次会议。本人对公司的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阅,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每周听取公司内审部门员工的工作汇报,并及时安排下一阶段工作重点,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及时了解公司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解,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完成2021年度的信息披露工作。

六、培训与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

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

1、本人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本人未有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本人未有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2021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汇报。2022年,本人将继续认真尽责、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毕克2022年3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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