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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新: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31

公司代码:603996 公司简称:*ST中新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1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由于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未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新国际电子有限公司;中新国际网视有限公司;中新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中新家视有限公司;中新国际新材料有限公司;中新国际视讯有限公司;中新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中新通网络支付有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100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资金管理、财务报告、风险管理、关联交易、内部监督、销售管理、采购管理、固定资产管理、信息披露、人力资源管理等营运与管理环节。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资金管理、财务报告、关联交易、内部监督、销售管理、采购管理、信息披露。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内部控制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金额潜在错报金额≥合并会计报表资产总额的1%合并会计报表资产总额的0.5%≤潜在错报金额<合并会计报表资产总额的1%潜在错报金额<合并会计报表资产总额的0.5%
营业收入潜在错报金额潜在错报金额≥合并会计报表营业收入的1%合并会计报表营业收入的0.5%≤潜在错报金额<合并会计报表营业收入的1%潜在错报金额<合并会计报表营业收入的0.5%

说明: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控制环境无效;2.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公司未能首先发现;3.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内未加以改正;4.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公司内部审计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5.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和不利影响。
重要缺陷当期财务报告存在依据上述认定的重要错报,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应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的错报,应将该缺陷认定为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说明: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直接财产损失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人民币800万元≤直接财产损失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直接财产损失金额<人民币800万元

说明: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定性文件;2.重大决策程序不科学;3.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系统性失效;4.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5.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重要缺陷当期财务报告存在依据上述认定的重要错报,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应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的错报,应将该缺陷认定为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说明: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数量2个。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缺陷描述业务领域缺陷整改情况/整改计划截至报告基准日是否完成整改截至报告发出日是否完成整改
关联方资金占用2019年存在未经正常审批程序、无实际采购合同以及未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下发生的大额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1年资金占用虽无新增,但关联方仍未偿还资金占用款项。该事项构成的内控的重大缺陷仍持续。财务管理2020年以来,公司已通过完善制度、强化内部审计等措施防范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发生;制定了《防范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建立大额资金往来内审部门审批制度,定期核查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明细。2020年以来,公司未新增关联方资金占用。
违规担保2019年存在未经正常审批程序的关财务管理2020年以来,公司认真吸取公司及同业违规担保
联方的违规担保,2021年该笔违规担保仍未完全消除,该事项构成的内控的重大缺陷仍持续。的教训,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公章管理等相关制度,在董事会领导下增强监督作用的发挥,强化了内部审计,构建制度防火墙,特别是健全完善了对公章的使用审批制度。2020年以来,公司未新增违规担保。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内部控制流程在日常运行中可能存在个别一般缺陷,由于公司内部控制已建立自我评价和内部审计的双重监督机制,财务报告内控一般缺陷一经发现确认即采取纠正整改措施,使风险可控,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内部控制流程在日常运行中可能存在个别一般缺陷,由于公司内部控制已建立自我评价和内部审计的双重监督机制,非财务报告内控一般缺陷一经发现确认即采取纠正整改措施,使风险可控,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针对上一报告期提出的关联方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采取了完善制度、加强内部监督、敦促关联方偿还占用款项等一系列措施,从机制、制度上防范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中新产业集团已在破产清算程序中,已无力偿还关联方占用资金。本报告期内,董事会积极推动公司的破产重整,引入浙江海运集团作为重整意向投资人推进破产预重整工作,希望通过破产重整计划得以顺利落地以一揽子解决关联方资金占用以及违规担保问题,但在预重整规定期限内公司未获得批准进入正式重整程序,相应问题未得以消除。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公司继续完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体系,加强内部控制管理知识的学习,提高对内部控制重要性的认识。鉴于公司全面停产的现状,在积极推进重整工作的同时,加强对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规范财务运行,严格内部管理,确保了公司的平稳运行。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胡斌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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