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06 证券简称:莱美药业 公告编号:2022-016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审核
说明》的更正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审核说明》,经审核发现,需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中规定的最新文件格式进行披露,更正披露如下(见下一页):
更正前:
公司参股企业其他应收款周转借款非经营性往来 法定代表人:梁建生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赖文 会计机构负责人:田敏 - - - - 16,891.96 53,768.42 312.87 45,580.91 25,392.34 | ||||||||||
其他应收款、应收利息 | ||||||||||
更正后:
- - 8.00 - 16,891.96 53,768.42 312.87 45,580.91 25,392.34 | ||||||||||
上述更正后表格中加粗斜体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中规定的最新文件格式要求更正的内容,除上述变化外,没有其他内容的修改,更正后的公告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审核说明》(更正后)。因本次更正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