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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治信息: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30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

截至2022年3月24日止

鉴证报告 第1页

关于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F10164号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截至2022年3月24日止《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进行专项鉴证。

一、管理层的责任

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编制《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专项说明发表鉴证意见。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上述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核查有关资料与文件、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并根据所取得的材料做出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鉴证报告 第2页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截至2022年3月24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目的。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鉴证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本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钟建栋(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俊慧

中国·上海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专项说明 第1页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将截至2022年3月24日止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706号文核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发行数量为15,112,919股,发行对象为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优势企业16号资产管理产品等20名特定对象,发行价格为38.7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84,869,965.30元,扣除保荐承销发行费用人民币11,958,034.81元,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人民币3,962,264.1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68,949,666.3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1099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投向承诺情况

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披露的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额拟使用募集 资金投入金额项目备案情况环评备案情况
15G无线接入网核心产品建设项目17,660.5713,700.002107-330111-04-01-673533202033011100000449
2新一代承载网产品建设项目16,986.2311,822.002107-330111-04-01-865401202033011100000450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4,137.9815,965.00(注)
4补充流动资金17,000.0015,407.97
合计75,784.7856,894.97

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因未列入投资项目核准目录,且不属于固定资产投资基本建设项目,无需办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手续。

专项说明 第2页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各项目实际进度,通过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支付项目剩余款项及置换先期投入。若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项目投资需要,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三、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5G无线接入网核心产品建设项目和新一代承载网产品建设项目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审批或备案登记程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2022年3月24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自筹资金实际已投入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拟投入的金额拟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拟置换资金 占募集资金拟投入额的比例
15G无线接入网核心产品建设项目17,660.5713,700.00647.574.73%
2新一代承载网产品建设项目16,986.2311,822.00748.786.33%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4,137.9815,965.00
4补充流动资金17,000.0015,407.97
合计75,784.7856,894.971,396.352.45%

注:募集资金拟投入的金额系公司本次特定对象发行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净额。

四、 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5,920,298.98元,其中保荐承销发行费用9,958,034.81元已从募集资金中扣除。截至2022年3月24日止,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4,830,188.70元,本次拟置换4,830,188.70元。截至2022年3月24日止,公司各项发行费用中自筹资金实际已支付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类别发行费用已从募集资金中扣除金额已预先 支付资金拟置换金额说明
保荐及承销费用11,958,034.819,958,034.812,000,000.002,000,000.00自有资金支付
审计及验资费用2,169,811.332,169,811.332,169,811.33自有资金支付
律师费用660,377.37660,377.37660,377.37自有资金支付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1,132,075.47
合计15,920,298.989,958,034.814,830,188.704,830,188.70

专项说明 第3页

五、 募集资金置换的实施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尚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注册会计师出具鉴证报告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方可实施。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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