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5年3月8日下午2: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主席江玲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与会监事审议并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04年财务决算报告及2005年财务预算报告》。
四、与会监事原则同意《关于200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时建议董事会补充相关说明材料,报股东大会批准。
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2004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要求,确实执行了各项决议,其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及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存在非法经营活动,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南京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04年度审计报告,该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实际经营成果。
3、报告期内,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遵守”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原则,没有发现在经营上存在内幕交易、关联交易不公平、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和损害部分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行为。
4、关于200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之专业合作与必要补充,关联交易的定价是按照市场价格为基准确定其产品与服务的实际价格,体现了“三公”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在表决时关联方董事回避了表决,符合《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5、公司在2004年度对2003年12月31日应交税金、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进行会计差错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没有违反国家有关政策。
特此公告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五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