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临时会议有关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引入国家级战略投资人增资参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询问公司有关人员关于此次关联交易的背景情况,认为本次增资所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独立董事签署于后页)
(此页无正文,为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事前认可意见签署页)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