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长华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长华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3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监事会主席王玲琼女士主持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告》(公告编号:
2022-01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时间距离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1,660.7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12)。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实施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13)。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内容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回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是基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财务风险可控。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
特此公告。
浙江长华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