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渝

sh601107
2025-03-12 1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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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渝: 四川成渝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股息派发方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31

证券代码:601107 证券简称:四川成渝 公告编号:2022-014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二〇二一年度利润分配及

股息派发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股息0.11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原因:主要考虑到公司目前仍有部分项目尚处于建设期,自有资金投入需求较大,公司需留存部分未分配利润用于对主业领域的投资,为投资提供保障。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及附属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2021年度经审计的按中国会计准则核算的合并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868,591,672.10元,基本每股收益为人民币0.6110元,母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1,414,689,960.88元。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公司董事建议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股息派发方案为:2021年度,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40%提取公积金后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约为人民币848,813,976.53元,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息0.11元(含税)。以本公司2021年

末总股本3,058,060,000股计算,共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336,386,600.00元(含税),约占当年母公司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39.63%,约占2021年度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8.00%。分配后余额结转下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及股息派发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合并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868,591,672.10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636,651,807.05元,上市公司拟分配的现金股息总额为336,386,600.0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我国交通运输行业快速发展,高速公路通车里程不断增加,国家级高速公路路网已基本建成,高速公路行业发展步入相对成熟期,但目前高速公路仍处于扩大建设规模、提升公路等级的建设高峰阶段,是基础设施发展、服务水平提高和转型发展的黄金时期。特别是在2021年,中央将成渝地区上升为全国综合立体交通网“四极”之一,显著提升了成渝双圈的战略位势和辐射带动力。

(二)上市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一方面坚持高速公路的主营和核心业务地位,主动融入国家及全省交通发展战略,统筹推进在建项目与拟投项目,坚持“投融建管养运”一体化理念,严格控制全寿命周期成本,同时密切关注省内外运营路段,稳健补充优质路产,确保主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稳健拓展相关多元领域,以交通网络和门户枢纽为依托,围绕新需求新消费,把前端资源链转化为项目、产品和服务的后端价值链,做强做大路域经济,做精做专科技业务,做优做实投资业务,拓展相关多元新高地。

(三)上市公司资金需求

目前仍有部分项目尚处于建设期,自有资金投入需求较大,为了确保公司在建项目顺利履行,围绕主业稳健开展投资,公司需要更多的资金。

(四)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对主业领域的投资。2022年,成乐高速扩容建设工程项目、天邛高速公路BOT项目等建设支出较大,本公司面临一定的资金压力,公司需要留存部分利润,以满足公司发展需要,也有利于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二〇二一年度利润分配及股息派发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呈本公司2021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各位独立董事在全面了解、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就上述议案中涉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在制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股息派发方案时,董事会认真研究和讨论了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股东相关意见、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

2、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该议案还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3、2021年度,公司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0.11元(含税),并将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存,用于业务发展资金需要。公司2009年7月A股上市后,自2009年度至2020年度连续进行了现金分红。2012年8月,公司为落实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要求,于《公司章程》中就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进行了修订,依法通过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为落实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要求,公司于《公司章程》中就明确现金分红相对于股票股利在利润分配方式中的优先顺序等相关事宜进行了修订,并获2014年5月28日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2017年3月6日,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于《公司章程》中拟定了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该议案于2017年11月14日本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现金分红政策,能够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股息派发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股息派发方案综合考虑了内外部因素、公司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董事和股东的相关意见等。因此监事会审查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及股息派发方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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