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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证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31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4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1,237,765,138.3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4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8,232,101,39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29,284,055.8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18.07%。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20)最高法民终285号《民事判决书》,如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为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在其改正抽逃出资行为前,其持股对应的现金红利将不予派发。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于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两个月内派发现金红利,权益分派有关事宜将另行公告。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822,282,069.48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人民币11,237,765,138.39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29,284,055.80元(含税),低于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的30%,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近年来,证券行业“重资产化”趋势明显,在证券公司的收入中,资本中介和资本投资占比不断提高,证券公司均加大融资力度补充资本金,为业务扩张储备“弹药”,通过不断加强资本实力,应对日益激烈的行业竞争。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业务主要分为财富管理、投资银行、资产管理、投资与交易、研究服务五大板块。公司坚持“力争成为各项业务稳健发展,经营高效,特色鲜明,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大型综合类券商”的战略目标,结合自身禀赋,形成“财富管理带动资产管理、助力投资银行、投资交易;金融科技、研究驱动财富管理、投资交易;财富管理、投资银行、资产管理、投资交易、研究服务五大业务均衡、协同发展”的业务发展模式。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6.2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4.3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2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6.19%。公司控股股东重整事项稳步推进,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较上一年度有所改善,但融资渠道仍未完全恢复。公司还需要进一步提升资本实力,扩大公司的业务规模,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2022年是公司“稳健发展,经营高效,特色鲜明”三年战略的收官之年,公司以“提升价值、增加利润”作为经营目标,适当的留存未分配利润可以保证公司净资本充足,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满足中长期资金需求,保障战略目标的实现。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用于补充营运资金,以更好的满足公司各项业务规模增长的资金需求,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更好的回馈全体股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时,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审议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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