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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证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31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规定,2021年度,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将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委员基本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现任委员为李明高先生、胡滨先生和曹诗男女士,李明高先生、曹诗男女士均为独立董事,其中李明高先生为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其中,2021年2月22日,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叶林先生辞去独立董事职务,继续履职至2021年5月18日。2021年6月18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补选曹诗男女士为审计委员会委员。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7次,具体情况如下:

1、2021年1月13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审阅了公司2020年12月财务会计报表,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安排》。

2、2021年4月18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阅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3、2021年4月28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2020年度审计工作总结》《2020年下半年大集合产品关联交易报告》《2020年度关联交易内部专项审计报告》《关于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关于确认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审阅了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

4、2021年6月16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与中国平安及其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5、2021年8月25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

6、2021年10月19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确认2021年前三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

7、2021年12月1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关联人名单的议案》。

(二)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情况

委员姓名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
李明高77
胡滨77
曹诗男33
叶林(离任)33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2020年年报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

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前,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年审注册会计师提交的审计计划,确定了2020年度审计报告的初稿完成时间和正式报告出具时间。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再一次审阅了公司财务会计报表,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财务报告的初审意见基本达到了客观、真实。

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完成后,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报告进行了审阅,并听取了公司财务负责人对公司2020年度经营情况的汇报,同意将经年审会计师审计的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2020年财务报告审计期间,按照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对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进行了全程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在审计期间,审计委员

会定期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审工作进行督促。

2021年4月28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度审计工作总结》,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小组在本年度审计中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恰当的审计程序,对财务报告发表的标准无保留意见是在充分、适当、有效的审计证据基础上作出的,审计结果公允反映了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

审计委员会经审议,向董事会提议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三)对公司内控制度建设的监督及评估工作指导情况

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及时沟通发现的问题及公司的改进情况,并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与公司管理模式相适应的内部控制体系,并使之得到有效执行。

(四)审阅公司财务报告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准确,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经营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不存在导致无法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五)落实监管机构对关联交易管理工作的要求,审议公司关联交易事项

审计委员会积极履行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职责,落实监管机构对关联交易管理工作的要求。2021年4月28日、6月16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0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确认并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了预计,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关于预计2021年与中国平安及其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1年12月1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了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另外,审计委员会还依据有关规定,审查和确认了公司的关联人名单。

四、总体评价

2021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规定,在审核公司财务信息、聘请外部审计机构、计提资产减值、关联交易等方面建言献策,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依法合规、诚实守信、勤勉尽职地履行了法定职责,为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2022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按照各项相关规定,认真规范履职,进一步强化审计委员会的监督审查职能,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积极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审计委员会委员:李明高、胡滨、曹诗男

2022年3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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