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0974 证券简称:凯大催化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相关规定,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20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
2020年6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该议案于公司2020年6月29日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依据发行方案,公司向发行对象合计发行2,400,000股,每股3.89元,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为
1.93%,拟募集资金9,336,000.00元。
截至2020年8月6日止,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中汇会验[2020]5507号《验资报告》,发行对象累计实际认购2,400,000股,实际认购金额9,336,000.00元。
2020年7月22日,公司取得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股转系统函(2020)1879号《关于对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的函》。
2020年9月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办理了新增股份的登记,在取得股份登记函之前公司并未使用相关资金,新增股份于2020年9月15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2、2020年第二次股票定向发行
2020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杭州凯大
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该议案于公司2020年11月26日召开的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依据发行方案,公司向发行对象合计发行28,000,000股,每股7.20元,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为
18.38%,拟募集资金201,600,000.00元。
截至2021年1月20日止,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中汇会验[2021]0080号《验资报告》,发行对象累计实际认购28,000,000股,实际认购金额201,600,000.00元。
2020年12月22日,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取得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股转系统函(2020)3950号《关于对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自律监管意见的函》。2021年1月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证监许可〔2020〕3694号《关于核准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票的批复》。
2021年2月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办理了新增股份的登记,在取得股份登记函之前公司并未使用相关资金,新增股份于2021年2月22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二、募集资金管理与存放情况
公司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的相关制度等相管理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进行了约定。202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不存在重大违反《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的相关制度的情形。
针对公司2020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公司已依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于2020年8月18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湖墅支行、中信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1202020629910000182。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均直接存入该专户。
针对公司2020年第二次股票定向发行,公司已依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
于2021年1月22日,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中信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开设专户,账号为71030122000865220;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湖墅支行、中信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开设专户,账号为1202020629800150576;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江支行、中信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开设专户,账号为8110801012602139852。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均直接存入上述专户。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2020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
根据公司2020年7月24日在股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2020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第二次修订稿)》,公司2020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募集资金拟用于采购原材料。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共计9,336,000.00元,已于2020年8月5日前存入9,336,000.00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余额为2,620.31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已实际使用9,338,622.20元,实际余额0.00元。
本次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金额 | |
一、募集资金总额 | 9,336,000.00 | |
减:发行费用 | 0.00 | |
二、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三、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9,338,622.20 | |
其中: | 本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 已累计投入金额 |
具体用途: | -- | -- |
采购原材料 | 2,436.80 | 9,338,436.80 |
银行结算费用 | 185.40 | 185.40 |
四、利息收入总额(扣除手续费) | 2.87 | 2,623.18 |
五、专户注销时转回公司基本户金额 | 0.98 | 0.98 |
六、募集资金余额 | 0.00 | 0.00 |
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公司已于2021年5月31日完成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并于2021年6月2日对外披露《关于股票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2、2020年第二次股票定向发行
公告编号:2022-047根据公司2021年1月8日在股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2020年第二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第二次修订稿)》,公司2020年第二次股票定向发行募集资金拟用于采购原材料。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共计201,600,000.00元,已于2021年1月20日前存入201,600,000.00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已实际使用202,020,726.12元,实际余额0.00元。
本次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金额 | |
一、募集资金总额 | 201,600,000.00 | |
减:发行费用 | 0.00 | |
二、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三、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202,020,726.12 | |
其中: | 本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 已累计投入金额 |
具体用途: | -- | -- |
采购原材料 | 202,020,167.18 | 202,020,167.18 |
银行结算费用 | 558.94 | 558.94 |
四、利息收入总额(扣除手续费) | 420,966.52 | 420,966.52 |
五、专户注销时转回公司基本户金额 | 240.40 | 240.40 |
六、募集资金余额 | 0.00 | 0.00 |
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公司已分别于2021年5月28日及2021年5月31日完成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并于2021年6月2日对外披露《关于股票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资金投入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公司按照《定向发行说明书》,将募集资金用于采购原材料,无变更募集资金使用范围的情况和安排。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并已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况。
六、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结论性意见
公告编号:2022-047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均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的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与他人、委托理财等情形。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