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未发生新的对外担保事项。
二、对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独立意见
关联交易的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或按公平、等价、公正、合理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关联交易的内容、定价方式和依据客观公允;关联董事回避了该关联交易的表决,符合相关规定;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综上,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具有合法性、必要性和公允性,维护了全体股东,包括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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