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19/900918 股票简称:耀皮玻璃/耀皮B股 编号:临2022-012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前身是1985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5幢1088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1993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 人员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2021年末合伙人人数为42人,注册会计师共338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40人。
3. 业务规模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5.21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1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63亿元。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年度(2021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74家,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0.92亿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及建筑业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耀皮玻璃同行业客户共1家。
4. 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5,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年12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就投资者起诉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雅博科技”)、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作出二审判决,改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雅博科技的偿付义务在30%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2)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年10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就投资者起诉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圣莱达”)、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作出二审判决,判决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需与圣莱达承担连带责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针对该等二审判决申请再审。
5. 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2次、行政监管措施7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涉及3人)和监督管理措施7次(涉及10人),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 项目成员信息
1. 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 戎凯宇,199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 熊洋,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
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质量控制复核人: 冯家俊,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4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复核9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 独立性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 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合计为170万元(含税),其中年报审计收费122万元,内控审计费用48万元,审计收费
与2020年度一致。2022年度审计费用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众华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众华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资质、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期间,按计划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出具的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根据其本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及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建议继续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决定其相应的报酬,聘期一年。
(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公司事先将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与我们沟通,经审阅公司拟续聘的众华的执业资质及相关资料,我们同意将续聘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拟继续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和内控
的审计机构。经核查,我们认为众华具备证券、期货相关执业资格,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同意本次续聘。
3、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履行充分、恰当。
(三)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报表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两项审计费用合计为170万元(含税),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31日